北京朝阳区检察院:非法集资案件仍多发

2019-12-18 08:49:38 | 来源:新京报 | 作者:王俊
 

  昨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检察白皮书》发布,总结辖区内金融犯罪新特点,揭示金融管理的新漏洞。据介绍,2019年非法集资案件仍呈大幅增长态势,涉案金额屡破新高。非法集资犯罪主体呈精英化趋势,2019年朝阳区检察院受理的审查起诉非法集资案中,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犯罪嫌疑人有56名。

  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屡破新高

  朝阳区是首都金融业发展大区,金融风险呈现规模大、领域广、案件多的特点。

  《白皮书》介绍,2019年1月至11月,朝阳区检察院受理金融审查逮捕案件703件1170人,审查起诉案件555件1467人,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41.4%和21.2%。

  从案件数量来看,非法集资类犯罪仍是重点领域。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审查逮捕614件,审查起诉458件,分别占同期审查逮捕金融犯罪案件数的87.3%,审查起诉案件数的82.5%,以P2P、私募基金为犯罪手段的案件增长较快。

  朝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春妹介绍,2019年非法集资案件仍呈大幅增长态势,涉案金额屡破新高,涉案范围更加广泛,大要案频现。“2019年我院受理的非法集资审查起诉案件,涉案金额过亿的就有84件,占比18%。其中,涉案金额超过5亿元的15件,超过10亿元的7件,超过100亿元的2件。”

  涉网络借贷平台刑事案件金额巨大

  《白皮书》表示,2018年网络借贷平台进入风险集中释放期,涉网络借贷平台刑事案件数量猛增,2019年处于风险消化期,该类案件数量仍居高位运行,且涉案金额巨大。2019年朝阳区检察院受理的涉案金额过亿的非法集资审查起诉案件中,涉P2P网络借贷平台案件就有23件。

  金融行业高精尖人才聚集,非法集资犯罪主体呈精英化趋势。吴春妹表示,此类群体虽然具有较高学历,但是仍因法制观念淡薄陷入非法集资的“罪与罚”。

  2019年朝阳区检察院受理的审查起诉非法集资案中,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犯罪嫌疑人有56名,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犯罪嫌疑人有2名,涉及P2P网贷平台的有18名,占比32%。

  金融犯罪运作模式组织化、集团化

  《白皮书》介绍,在犯罪手法不断翻新的同时,金融犯罪也呈现组织化、集团化的特征,金融犯罪集团层级分明、组织架构完备,以产业链形态运作。

  此外,第三方机构不中立,违规操作助长非法集资、套路贷等犯罪行为。吴春妹表示,第三方机构在金融活动中承担着现金支付、结转,资金审计,法律咨询服务等职能。实践中,发现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存管银行未能发挥相应的监督作用。

  ■ 焦点

  金融犯罪刑事处罚威慑不足

  《白皮书》指出,部分金融违法犯罪违法成本较低,刑事处罚威慑力不足,重复犯罪时有发生。

  以非法集资犯罪为例,非法集资主要涉及的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从罪名来看,因司法实践中集资诈骗罪的证明标准较高,一般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量刑,集资诈骗罪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刑期为10年有期徒刑,二者差距巨大。

  从量刑来看,司法实践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的大部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数额均在百万元以上,部分犯罪数额达到十亿元甚至百亿元,数额虽然存在较大差距,但是量刑均为3年以上10年以下,很难拉开差距,且部分案件数额十分巨大,难以达到罪责刑相适应。

  此外,《白皮书》表示,我国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但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仍然较为狭窄,融资成本较高,不法分子抓住这一点,以支持中小微企业为噱头,设置虚假投资项目或以某企业融资为由,承诺高额利息,从事非法集资。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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