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李庆军式好法官

苏泽江:不负青春不负梦 法苑耕耘献丹心

2019-12-24 14:17:52 | 来源:豫法阳光微信公众号 | 作者:贾共鑫、梁富海、武迪
 

  在中国金城河南省灵宝市,有这样一位年轻人,他怀揣法官梦,坚守为民情,在基层法院工作短短三年多,协助法官办理民事案件一千余件,用真情和耐心不断为百姓化解矛盾,排除纠纷,2018年荣获“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他就是现任灵宝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的苏泽江。

  从律所到法院从律师到法官助理

  苏泽江1987年11月生于灵宝市,大学本科文化。毕业后,他做了五年律师,又发愤努力,于2016年通过河南省公务员招考进入灵宝市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灵宝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法庭、阳平法庭法官助理。

  到法院之初,苏泽江被分到了家事审判庭任法官助理。刚一“上任”,扑面而来的各种“家长里短”、“鸡毛蒜皮”案件,让苏泽江见识了社会转型时期案件剧增的现实,而与群众的朝夕相处,却也坚定了他勇对挑战,做好本职,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决心。在家事审判这个“离老百姓最近”的平凡岗位上,他始终勤恳努力,默默奉献,并力求上进,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身为法官助理,他除了担任法庭记录、协助员额法官起草裁判文书之外,还经常独立调解案件。短短三年来,他平均每年独立调撤结案超过80件,协助员额法官起草裁判文书超过100件,担任庭审记录300余次。如果说办案时平易近人、“如沐春风”是群众和当事人对他的普遍印象,那么加班加点的忙碌、孜孜不倦的学习就是他背后付出的不懈努力。

  五次入户调解,为祖孙三代留住亲情

  三年多的家事审判和法庭工作,让苏泽江对调解工作有着深刻的体会和独到的见解。他认为,家事案件多为家庭内部纠纷,应以当事人权益保障和情感治愈为核心,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从法律、道德和亲情多方面辨法析理,尽最大努力以调解结案,这样才能不伤亲情,维护当事人家庭的和睦。在协助审理家事纠纷过程中,他善于先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到案件的来龙去脉,进而掌握双方的矛盾焦点,再将法言法语转化为朴素的话语,引导当事人熟悉庭审,明辨是非,换位思考,最终化解双方矛盾。

  在一起原告党某社、白某婷诉被告党某肖的祖孙及叔侄土地纠纷中,二原告系母子关系,他们起诉要求被告归还宅基地,并赔偿50000元损失。他们的纠纷经过村镇两级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未能化解,最终走到法院。通过庭审,苏泽江了解到原告党某社与侄子——被告党某肖已积怨数十年。庭后他两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是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没能调解成功。通过再次阅卷了解案情,苏泽江发现这位84岁的原告白某婷是由其儿子,即同是原告的党某社代理的,本人并未到庭,问及原因,党某社称母亲白某婷身体不适,无法出庭。为了了解老人真实的想法,苏泽江不厌其烦,先后五次来到白某婷家中走访调查,发现这位高龄老人一直独居生活,并且老人从内心并不想起诉她的孙子,双方最大的症结主要在于如何赡养老人。原来党某社的弟弟即被告党某肖的父亲于几年前去世,去世前他们协商,将祖宅留给党某肖,日后由党某肖与党某社共同赡养老人白某婷。后党某肖在祖宅结婚生活,却未按约定赡养白某婷,从而引起纠纷。

  了解到这一根源后,苏泽江就通过向双方讲述亲情的重要性,并提出实质性的调解方案,使双方均受到感化,党某肖承诺每月向白某婷支付300元赡养费,与伯父党某社共尽赡养义务。最终该案调解撤诉,这祖孙三代积怨多年的矛盾就此解决,同时也留住了他们的亲情。

  用心调解,为“守家”的小女孩留住一片晴空

  在一起原告小燕起诉被告小林的离婚案件中,被告小林本不同意离婚,但是看到原告小燕坚决要求离婚的态度,小林便也同意离婚,但是双方关于女儿小红的抚养权纠纷争执不下。在了解到小红已经11岁之后,苏泽江告知双方带着女儿小红到庭调解。起初,小红由于紧张、害怕,并不愿多说,苏泽江就像对待自己的女儿一样,与小红聊天,谈心,之后慢慢打开了小红的心结。

  小红哭着对苏泽江说道:“叔叔,我不想让爸爸妈妈离婚,我想要一个完整的家,如果他们不离婚的话,让我做什么都行!”听到这话,见多了庭审“场面”的苏泽江眼眶不禁湿了,他告诉小红:“不管爸爸妈妈怎么样,小红都没有错,你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找个好工作。叔叔一定会好好劝劝你爸爸妈妈的,尽力不让他们离婚。”于是他调取了调解室的监控视频,让小燕和小林观看女儿的哭泣和恳求,并告诉他们,“大人感情出现问题可以调适解决,如果家庭破裂,最受伤害的可是孩子啊,你们都再给彼此一次机会,也给孩子一次机会吧!”

  听到这里,原告小燕也是眼圈发红,说道“我撤诉,两人再好好沟通沟通,谢谢法官!”

  在家事审判庭工作以来,苏泽江结合当前离婚案件较多、且以年轻人为主等案件特点,先后推行“婚姻冷静期”、“离婚试卷”等制度,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在正式立案之前,给原被告双方一定的冷静期,不仅适当减轻法院的办案压力,还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夫妻矛盾,挽救其婚姻;开庭之前,要求夫妻双方答卷测试他们的结婚纪念日,当前夫妻间最大的矛盾是什么,对婚姻和家庭的想法、提出离婚的理由以及今后的打算是什么等等,取得了一定成效,数百对夫妻在答完离婚试卷之后,要么原告撤回起诉,要么双方调解和好。

  与此同时,苏泽江还通过联系灵宝市司法局,促成“家事调解委员会”,对于一些矛盾不深、纠纷不大的家事案件进行诉前调解,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

  实地调查成“专家”,找到突破让被告“叹服”

  灵宝是有名的黄金之城,因黄金交易引发的纠纷也不在少数。原告陈某起诉被告刘某,陈某诉称其经营一金店收购毛金,在收购被告刘某送来的数块毛金时,由于称重错误,导致多向被告支付了13000余元货款。被告辩称,毛金重量确实加错,但是按照其计算方式,原告仅多支付了2300元,原被告意见相差甚大。

  通过庭审,苏泽江认为该案的争议关键在于毛金价款的计算方式。于是他驾车来到交易地豫灵镇的“黄金一条街”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经走访五家金店之后,发现在毛金交易行业,毛金价款的计算是有固定公式的,即“当日黄金市价×毛金重量×毛金成色”,所以毛金的成色是计算毛金价格的关键,而毛金的成色也有固定的计算公式,即“毛金吊水之后的浮力÷毛金重量×23-2.19”。在向被告说明上述计算公式之后,被告便低下了头,说道“真没想到这么小的案件,你还去那么仔细去调查”。最终按照公认的计算公式,该案调解处理。事后他劝告双方:黄金有价诚信无价!这一纠纷的调解处理,在当地的“黄金一条街”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增强大家的诚信意识。

  普法当先锋春风化雨润桃林

  繁忙的工作之余,在每年的开学季,苏泽江都要积极参与“送法进校园”活动。台上,他戴上红领巾向师生们“举案说法”,将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贯于一个个真实案例中,由浅入深,释法明理,启发和引导未成年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健康成长;台下,学子们神情专注,凝神聆听,一张张或稚气未脱、或青春洋溢的脸庞写满好奇,跟随“苏法官”的精彩讲解徜徉在博大精深的法律世界。

  苏泽江还与干警们一道,积极组织维护妇女权益及反“家暴”讲座,结合真实案例,向广大妇女同胞讲解《宪法》、《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维护妇女权益的规定,解读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提出了解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的各种有效措施,为妇女儿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遵循和依据,受到了女同胞们的欢迎和“点赞”。

  “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这是苏泽江的座右铭。

  为了心中的法官梦,为了做一名合格的法院人,苏泽江默默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奋斗着自己的青春。没有显赫的职位,没有耀眼的名望,也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他却用汗水和智慧留下了一串串坚实的足迹,以勤奋、朴实、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在一次次公平公正的审判中书写着青春风采,在默默无闻中用国徽和天平撑起一片朗朗法治晴空。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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