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中院:行政审判“变形记”

2019-12-24 14:24: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尚博
 

  “希望通过人民法院行政审判与新闻媒介之间的良性互动,增进人民群众对行政诉讼法和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提高人民群众通过行政诉讼维权的意识,共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今年5月2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院新闻发言人、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文向媒体记者发布了重庆五中院2017—2018年度行政诉讼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及典型案例。

  近年来,重庆五中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2017-2018年,重庆五中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690件,审结3552件,结案率为96.26%。在公正高效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同时,该院行政审判相关工作逐步实现了“由表至里”、“由繁化简”、“由远及近”、“由少变多”的巨大转变。

  “由表至里”:司法建议延伸审判职能

  分享人:傅放临行政庭退休庭长50后

  尽管已从行政审判岗位上退休多年,但作为重庆五中院行政庭的资深庭长,傅放临依旧时刻关注着重庆五中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各项进展。

  “重庆五中院的行政审判工作一向重视司法建议在参与社会治理、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谈起行政审判的工作亮点,傅放临介绍道,“我们始终坚持必要性、针对性、规范性和实效性的原则,确保提出的司法建议有的放矢、切实可行。”

  在重庆法院每年举行的司法建议评选中,重庆五中院行政庭参评的司法建议自2013年起,已连续六年被重庆高院评为“优秀司法建议”。而在实际工作中,司法建议所取得的成效也非常显著。

  2018年7月,当事人翟某顶着炎炎烈日,专程赶到法院,将一面印有“为民伸张正义人民的好法官”的锦旗送到行政庭法官的手中。

  原来,在审理翟某诉重庆市渝中区房管局拆迁安置补偿行政裁决及渝中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时,行政庭法官发现渝中区房管局在办理行政裁决案件中,存在对历史遗留问题理解不当的问题,遂向渝中区房管局发出司法建议。

  在建议书中,重庆五中院建议渝中区房管局正确区分因政策原因导致的历史遗留问题与拆迁安置补偿中的法律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住房安置权益。收到司法建议书后,渝中区房管局高度重视,及时作出整改措施,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并解决其安置补偿问题。

  “积极运用司法建议来延伸审判职能,可以帮助行政机关正确认识行政行为瑕疵,促使其及时规范执法行为,不但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还可以助推行政机关筑牢依法行政的理念。”傅放临说道。

  2017-2018年,重庆五中院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共发出司法建议66件,行政机关在规定期限内反馈53件,反馈率达到80.3%,为辖区内行政机关规范完善行政行为贡献了司法智慧,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由繁化简”:简案快审提升审判质效

  分享人:文林华行政庭副庭长60后

  “20分钟,当庭宣判。”

  谈起行政诉讼简案快审在提升审判质效上所带来的成效,行政庭副庭长文林华立刻想到了徐某诉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一案。这起案件从立案确定为“简案”,再通过“快审”到结案,审理时间仅用了17天。

  这样的高效率,在推行行政案件繁简分流之前是很难想象的。

  近些年来,尤其是随着立案登记制和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重庆五中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数量也随之大幅上升,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加突出。面对挑战,重庆五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自2017年1月开始推行行政案件繁简分流,并率先在重庆市上线了行政诉讼“简案快审”系统。

  “简案快审”简单来说就是指案件立案快、庭审快、结案快。”文林华介绍道,“确定为‘简案’的,尽可能当场立案,最迟也应在立案后二日内交行政庭办理;其庭审程序相对简化,多数案件可以实现当庭宣判;且案件受理后要在45日以内审结。”

  为充分发挥“简案快审”的作用,重庆五中院专门制定了《行政案件“简案快审”实施方案》,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履行职责、复议不予受理三类案件确定为“简案”的立案范围。同时,简化了“简案”的庭审程序,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理,起诉状、答辩状简读或不读,对双方认可的事实简述或不述,“简案”庭审形式灵活,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在审理中交织进行。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结合以往的审判经验,通过提炼案件的审理要素和裁决文书的核心内容,从而实现‘要素式裁判’”。文林华说道。法官只需通过“简案快审”系统勾选相关事实和法律依据即可生成裁判文书。而对于信息公开类案件,重庆五中院还首创了“表格判决书”,2018年适用表格式裁判文书12件。

  “简案快审”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进一步提高了司法效率,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矛盾,2017-2018年,重庆五中院实行“简案快审”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53件,占同期一审案件总数19.4%,其中,庭审平均耗时仅20分钟左右,平均审理时间34天。

  “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探索繁简分流转化新思路新方法,努力提高行政审判质量和司法效率,以实现行政审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文林华表示。

  “由远及近”:社会各界走进行政审判

  分享人:乐巍行政庭副庭长80后

  2018年11月13日,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上诉陈某、蔡某房屋行政查询一案在重庆五中院公开开庭。

  因案件涉及到律师调查权的行使、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行政权限、公民个人隐私保护等诸多社会较为关注的热点问题,重庆五中院专门邀请了重庆市人大代表鲁磊、张凯、黄文和重庆市高院特邀监督员孔祥彬旁听案件庭审。

  “庭审结束后,我们还召开了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各位代表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行政庭副庭长乐巍说道,“代表们对案件审理的公正高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说起行政审判工作近年来的变化,让2007年进入法院便被分配在行政庭工作的乐巍感慨不已。

  “记得我刚工作的时候,老百姓并不愿意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取而代之的是处处反映、层层上访,实在走不通了才选择到法院起诉。”乐巍回忆,“在一些案件审理中,行政机关有时也存在抵触情绪,有时甚至还会出现判决重作之后行政机关仍作出同样行政行为的情况,行政争议难以得到实质性化解。”

  造成当时这种状况的原因,乐巍认为,一方面,由于行政诉讼法制订出台时间晚,相较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还没有广泛地“深入人心”,老百姓不了解行政诉讼的相关规定,没有到法院起诉行政机关的意识;另一方面,各行政机关对接受司法监督也存在天然排斥,支持、配合行政审判共同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尚未得到有效发挥。

  而自201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以来,重庆五中院不断探索以服务当事人为中心的司法公开新举措,切实保障当事人在案件立案、审理、执行全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在行政审判工作方面,我们通过公开庭审的形式,邀请代表委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媒体记者旁听庭审,增进人民群众对行政诉讼法及行政审判工作的认知,积极倡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在客观上,也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乐巍说道。

  此外,重庆五中院还十分注重与高校间的合作交流,不仅走进高校举办校园庭审、实务讲座,还积极引进在校学生来法院实习历练,深入司法审判一线。乐巍个人也被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聘为兼职硕士生导师。

  “由少变多”:行政长官出庭成为常态

  分享人:刘琴琴行政庭法官助理90后

  2018年5月22日,傅某等98人起诉渝中区政府房屋行政征收决定系列案在重庆五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渝中区副区长邓光怀出庭应诉。

  坐在被告席上,副区长并非简简单单地“走个过场”。在庭审中,出庭副区长通过积极回应群众法律诉求、详细宣讲征收政策、客观总结征收程序瑕疵,并表达了政府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决心,获得了旁听群众的一致认可。

  “除了副区长到庭应诉外,渝中区负责征收的相关部门都组织了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重庆五中院行政庭法官助理刘琴琴介绍道,“庭审结束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普遍表示,通过旁听此次案件庭审,增强了他们规范征收的程序意识,对今后工作的开展大有裨益。”

  尽管来到行政庭工作的时间并不算长,但刘琴琴还是明显感受到近年来重庆五中院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2017年,重庆五中院行政庭审理的一审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8件,出庭应诉率为14.23%;到了2018年,一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9件,出庭应诉率为26.65%,是2017年的近两倍。

  “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既是履行法定义务,也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行政管理秩序,不仅能带来示范效应,还能警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慎用手中权力。”刘琴琴认为,“更重要的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行政机关对民众诉求的尊重,实现了诉讼地位的平等性,极大缓解了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对立情绪,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行政纠纷的解决。”

  为了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重庆五中院在每个案件发送的庭前法律文书中,均载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法定义务。此外,还会随案发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应诉的,予以记录在案并在裁判文书中载明。2018年,该院随案发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的案件共计247件,占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36.27%。

 
责任编辑:邵倩雯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