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巧断家务事,“劝、批、谈、教”有妙招

2019-12-27 16:51: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赵丽 唐小会
 

近年来,各类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层出不穷,一些婚姻家庭陷入危机或解体,子女教育抚养问题等困扰了不少家庭。

如何在家事审判领域让案件的处理达到预期的效果,实现“案结事了”,最大程度地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法庭的女法官们“用心良苦”。其间,涌现出许多温馨的故事。


触动心灵,为爱放手


前不久,江宁法庭受理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的案件。程某与郑某原系夫妻关系,2016年双方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时约定:孩子小雨由父亲郑某直接抚养,小茹由母亲程某直接抚养。但不久小茹不知何由跑去郑某处生活,倍感孤独的程某私自将小雨带走由自己抚养至今。郑某多次要求程某将孩子还回来,但均未果。程某为了让自己名正言顺的抚养小雨,便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小雨的抚养关系,由自己直接抚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按法定程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传票。开庭的当天九点二十左右,母亲程某带着女儿小雨按时到达了法庭,不一会儿父亲郑某也到了。看见女儿,父亲郑某有点激动。“我求你了,你就放手吧,为了孩子我可以不在外地做工程,你就不要让孩子左右为难啦!”在法庭的立案大厅里,父亲郑某抱着小雨恳切地对程某说着。怀中的小雨看见争的面红耳赤的父母早已泣不成声。

因本案涉及到未成年人的重大利益,法官并没有采用平常的审理模式径直开庭审理,而是先组织双方在法庭的温馨调解室坐下来,用平和的语气和当事人逐个地拉起了家常。从调解过程中得知,父亲郑某坚决不同意变更抚养关系的原因是自己的经济条件较好,现在新组建的家庭关系也很和谐,小雨跟着自己会生活的更好;而母亲程某想变更小女儿抚养关系的原因则是大女儿已经不想跟着自己生活了,目前自己就一个人,倍感孤独,所以想把小女儿接到身边抚养。

父母双方都想争着抚养小雨,到底她跟着谁生活会更适合呢?面对这种情况,温柔的法官单独将小雨带到儿童玩耍室让她坐下,了解她内心真实的想法,征求她愿意随父母哪方一起生活的意见。法官为小雨倒了一杯热水,蹲下来和她慢慢地说。最开始,小雨只是一个劲地哭,怎么都不开口,在与她耐心交谈了近三十分钟后,温柔的法官妈妈慢慢地走进了她的内心,小雨终于说出了她本心是想跟随父亲一起生活。这段时间跟着妈妈生活的并不是很好,因为平时大部分时间都是自己一个人在家,妈妈要忙着去做凉菜生意,没有时间管自己。但是又怕以后不跟着妈妈,妈妈会伤心难过,所以不知道该怎么选。法官倾听了小雨心声后综合全案考虑认为小雨继续由郑某抚养更为适宜,便从亲情的角度情给程某做思想工作:“我相信你作为一个母亲,内心肯定是爱小雨的,但是父母之间的恩怨不能让孩子夹在中间来承受一切,这对于一个十岁的孩子来说无疑太残忍。如果我们给予孩子的爱太沉重,对于孩子来说则是一种负担,我们做父母的何不试着放开怀抱,尊重孩子内心最真实的想法,让孩子开心健康地成长....。”法官动之以理、晓之以情的劝说触动了程某的内心,程某最终潸然泪下选择放手,撤回了起诉。小雨听见以后能跟随父亲和姐姐一起生活的消息后,一脸愁容的小脸露出了开心的笑容,抱着妈妈又搂又亲地说“妈妈我永远爱你,我会经常回来陪你的”。本来是一场剑拔弩张的“夺子”之战,变成了一幕修复亲情的温馨画面。

作为专业的家事法庭,江宁法庭的女法官们秉承家事案件不能简单地以权威性裁判来“分清是非”,而是以弥合感情作为出发点的裁判精神,在家事案件调解过程中,法官们诚心听诉、细心研判、耐心调解,将“劝、批、谈、教”相结合,用女法官的细腻与柔情从根源上化解纠纷,促成当事人恢复感情,消除对立,用柔性司法实现和解。

作者单位: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霍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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