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四中全会精神 谱写法院工作新篇章
2020-01-02 08:55:0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建民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的目标任务。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把自身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建设置于国家治理大格局之中。为此,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要以“四个坚持”,不断推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

  坚持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内在动能,不断推进法院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蹄疾步稳。2019年3月,柯桥区法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责任分工方案》,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坚持院庭长带头承办大要案,截至11月底,院庭长共办结案件5518件,占结案总数的24.40%。此外,通过探索新型团队运行模式、加强对审判业务文件的规划和裁判尺度的管理,规范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等一系列举措,构建起符合司法规律的扁平化审判权运行机制,及时解决了司法理念、体制机制中不相适应的问题。

  坚持以智慧法院建设为科技手段,不断推进法院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新形势下,柯桥区法院适时制定智慧法院工程优化提升方案,全面推动法院智能化建设。2019年1至11月,运用微法院办理案件7533件,引入率和运用率分别达到98.5%和94.9%,让当事人和法官充分感受“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依托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实现刑事案件基本信息在公检法司交互共享,入矫执行协同率和审判反馈协同率达100%;进一步完善道交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和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线上调解成功818件,成功率超过7成。接下来,还要加快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5G等现代科技在司法领域的深度应用,实现现代科技与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深度融合,促进审判智能化、管理科学化、决策精准化。

  坚持以审判管理优化为核心抓手,不断推进法院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完善审判管理机制是提升审判效率、优化审判体系的重要途径。2019年4月,柯桥区法院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瑕疵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并定期开展“司法质量监督”大检查活动,对本院员额法官办理的近200件案件进行专项评查。为适应新型司法权运行机制要求,柯桥法院还依托信息化构建覆盖全员、全程留痕的监督管理机制,筑牢规范审判权的“数据铁笼”。

  坚持以干警队伍建设为根本保障,不断推进法院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必须以“人”为核心,只有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法官队伍,才能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司法能力保障司法公正的实现。在队伍建设上,柯桥区法院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通过开展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发送廉情短信、报告重大事项、邀请家属座谈等,让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另一方面,强化教育培训,采取业务研讨、案例分析、专题讲座、专业法官会议等形式,不断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和水平,推动审判能力现代化。

  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柯桥区法院作为全国模范法院,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夯实审判执行基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借力现代科技手段,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谱写法院工作新篇章!

  (作者系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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