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都:涉众案件诉前调解 众原告喜领标的款
2020-01-02 14:19:52 | 来源: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 | 作者:黄安石 曾建昌
 

  “感谢法官,让我们这么快就拿到了食材款,省去了很多打官司的麻烦。”1月2日,在菜市场卖猪肉的曾某激动的对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曾法官说道。

  据悉,黄某、郭某及温某三人合伙经营位于宁都县城的“红谷轩”大酒店。2018年6月,黄某、郭某及温某合伙经营的“红谷轩”大酒店倒闭。但是,酒店还未付清周某、黄某、杨某及曾某等五食材供货商在2017年元月至2018年6月期间向其供应的猪肉、鲜鱼、干货及青菜等货款,共计人民币13万余元。五供应商多次向三人讨要货款,但三合伙人互相推诿、扯皮,不肯支付所欠食材款。五食材供货商遂诉至法院要求三合伙人付清食材款。

  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认为此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决定进行诉前调解。初始,三合伙人均以人在外地等理由为借口,不想调解,抱着欠款能拖则拖的想法。经过法院调解人员多次与三合伙人沟通,释法名理,并晓以利害,三合伙人最终同意来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其中黄某确实在深圳务工,无法到场,则委托了诉讼代理人进行调解。经过努力,最终成功调解。1月2日,三合伙人在该院依约支付了所欠五食材供货商的食材款,五食材供货商欢欢喜喜领取了食材货款。

  近年来,该院注重多元化调解,诉前调解屡创佳绩,截止目前,已成功调解五百多起案件,且大都当即履行了调解义务,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常跃旺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