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上林法院对6名毒贩集中宣判 6人获刑

2020-01-02 14:32:44
 

    中国法院网讯 (陈燕 黄鑫)   2019年12月31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了两起涉毒品犯罪案件,6名毒贩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十五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及没收财产。

  上林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至8月期间,韦贵宁、覃赋荣、杨伟荣、卢小刚为谋取利益,以贩养吸,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4人分别贩卖毒品18起、25起、12起、3起。

  2019年8月1日,被告人排勒卷在云南省陇川县将藏有毒品海洛因的一块玉石,通过某快递公司寄往广西罗城县,并告诉排早单快递单号。同年8月5日,排早单来到罗城县某速递店领取快递包裹后,被公安民警抓获。公安民警从包裹内查获毒品疑似物27小包,净重333.18克,随机抽取10份检材送检,均检出海洛因。同年10月24日,排勒卷被抓获。

  上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韦贵宁、覃赋荣、杨伟荣、卢小刚多次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排早单、排勒卷运输毒品海洛因333.18克,构成运输毒品罪。法院根据6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条规定,判处被告人韦贵宁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被告人覃赋荣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被告人杨伟荣有期徒刑六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被告人卢小刚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分别判处被告人排早单、排勒卷有期徒刑十五年,并没收财产十万元。

  毒品犯罪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健康,并容易诱发许多犯罪活动。上林县法院此次公开宣判,严厉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有效地震慑和预防毒品犯罪。近年来,该院始终保持高压威慑态势,对毒品犯罪坚持依法从重原则,努力摘除这一颗危害社会的“毒瘤”。

 

 

 
责任编辑:刘泽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