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中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2020-01-03 09:36:04
 

    中国法院网讯 (郭婕)   近日,全国妇联发布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名单,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以单位名义斩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据悉,这是该院在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敬老文明号”等荣誉的基础上,又一次新的突破。

  据了解,三明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专门设立“妇女儿童维权”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工作。2015年,三明中院在福建省率先将原有的少年审判庭更名为少年与家事审判庭,专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实现该类案件的专业化归口管理,始终坚持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违法犯罪。

  该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通过巧设温馨审判区域、推行人性化“三书一证”制度、引入司法社工开展社会调查、联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创新做法,创设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未成年被告人附条件缓刑、未成年被告人考察确定刑、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心理辅导、回访帮教等制度,更好地修复涉案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近三年,共为妇女儿童发放司法救助金50余万元,全市未成年人犯罪呈逐年下降趋势,2018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重仅为2.23%。

  据了解,该院加强与公安、检察院、共青团、妇联、关工委、教育局等17家单位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司法机关负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少年与家事审判工作格局。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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