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养务实作风,须警惕“抄袭病”上身

2020-01-07 08:43:15 | 来源:河北新闻网 | 作者:王度阡
 

  青海省玉树州纪委监委近日对7起“文风”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了玉树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2017、2018年部分实施方案、局长述职述廉报告等材料存在雷同或照抄照搬的问题。(中国网)

  “抄袭”在学术上属于“剽窃”“造假”的道德问题,在考试时属于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在党员干部身上就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应该说,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干什么事都不能“抄袭”,这是我们从小就在学的道理。小学生“抄袭”作业都是不允许的,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更何况是党员干部呢?古人云:“多虚不如少实”。实实在在、真抓实干是共产党人干事的一贯作风,党员干部绝不能一干事情就“照搬经验”,一写材料就搞“抄袭”。

  “抄袭”必然是不应该的、错误的,而这一每个人都应心知肚明、以行践之的道理,在少数党员干部那里却“不管用”“行不通”。前不久,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发现某杂志社干部撰写的学习心得体会系抄袭媒体评论文章;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向山西省反馈情况时指出,太原市整改方案照抄照搬明显;去年年初,杭州市西湖区纪委监委发现,有3名党员干部上报的书面述责述廉报告抄袭网络文章。公文“抄袭”看似是文风问题,实则是党员干部干事态度和工作能力出了问题,本质上就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折射出部分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工作不深入不具体的大问题。

  在机关单位工作,不少干部都有“天下文章一大抄”的错误心态。有的干部态度不端、思想不正,写起材料来一心想着如何“省点事”“走捷径”,而不是如何把材料写好,于是乎网络文章“借来用用”、往年的材料“修改修改”;还有的干部能力不足、写不出来,绞尽脑汁也下不了笔,只有借别人的文章“参考参考”、同事的材料“为我所用”。如此一来,材料“翻新工程”随处可见,“新材料”装着“旧思想”的问题也大有人在,对这一典型的形式主义问题绝不能放任自流、听之任之,而必须要下大力气克服和解决。

  文风都不实,干事又如何实实在在,材料都“抄袭”,工作上又何谈创新与开拓。可以说,“抄袭”其实就是作弊,所作之文、所成之事没有经过自己的思考和努力,既是对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不负责,更是对自己不负责。“抄袭”的问题要解决,“抄袭”的行为也理应被唾弃。广大党员干部要涵养务实的作风,更要塑造实在的文风,做到动自己的脑去想、动自己的手去写。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