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及完善
2020-01-09 09:09:4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钟明亮
 

  诉源治理的内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诉源治理是指诉讼之外的纠纷实质化解。广义的诉源治理既包含诉讼之外的纠纷实质化解,也包含诉讼之内的纠纷实质化解。

  从狭义的诉源治理视角来看,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角色宜定位为:有限参与,积极辅助。首先,诉源治理是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协同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诉源治理格局离不开治理主体之间的有序分工、主次分明。政府积极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在诉源治理中相比法院的司法被动性更能发挥治理效果,更应成为主要力量,而法院作为辅助力量更为恰当。其次,法院在司法程序中开展的各项工作是自身基本职能的集中体现,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若不在诉源治理中强调有限参与、积极辅助,只会使法院的工作找不到重点、本末倒置。最后,诉调对接、诉非衔接、推动联调、法制宣传、司法建议等诉源治理实践也表明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作用并不能面面俱到,而只能是有限参与和积极辅助。从广义的诉源治理视角来看,在诉讼外的纠纷实质化解过程中,法院的角色宜为有限参与、积极辅助;在诉讼内的纠纷实质化解过程中,法院的角色应是全面参与,履行职责。

  找准定位后便需不断改进。优化诉源治理方案需要特别重视科技支撑、法治保障、协同参与、量化评估等要素。

  尝试人工智能技术以提高诉源治理效率。第一,“人工智能+繁简精准分流”。精准分流是一站式多元解纷有序推进的关键之举。繁简分流、快慢分道需要机器将案件中的关键要素与事先制定好的特邀调解、专职调解、速裁程序所适用的类案知识图谱一一比对;需要挖掘司法大数据,研判一定时期某类案件的特点,及时调整算法规则;需要识别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第二,“人工智能+诉讼风险评估”。当事人在诉讼服务大厅或者网上立案,都可在起诉前借助线上、线下的人工智能评估系统对案件进行诉讼风险评估。诉讼风险评估结果可提示待诉案件的胜诉率、提供诉前调解建议、多元化解建议。第三,“人工智能+类案检索机制”。探索在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上搭建具有类案检索功能的系统供多元调解主体及法院共同使用,这有助于提高调解人员能力、增强诉调对接效果。

  善用司法确认程序以畅通诉非衔接渠道。司法确认程序不仅包括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程序,还包括确认行政调解协议、行业调解协议程序。司法确认程序是法院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畅通诉非衔接渠道、增强诉源治理实质化的重要途径,必须多用和善用。激活司法确认程序既要拓展司法确认程序的适用范围,也要通过法制宣传、个案指引等方式促使群众认识到司法确认程序的重要价值,从而提高司法确认程序的使用率。

  完善多元解纷举措以促进纠纷源头化解。一方面,推动社会力量优先参与纠纷化解。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商会调解、律师调解等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和行业资源,优先参与纠纷化解;各诉源治理实践的基层法院应根据本地常见纠纷类型、特点,积极建议并推动设置重点领域的纠纷化解前置程序。例如: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产品责任纠纷,可通过行业协会先行调解等前置程序化解纠纷,在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另一方面,完善“分调裁审”机制。细化诉前调解程序、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适用的纠纷类型、各程序间的衔接机制,切实发挥各程序在纠纷化解中的实际作用。

  量化诉源治理质效以增强司法改革动力。社会治理评估体系包含了诉源治理评估体系,诉源治理评估体系又包含了诉调对接平台数量、诉前分流案件数量、诉源治理机制建设等若干评估指标。根据各指标的不同权重汇总后可形成评估指数。要使诉源治理评估指数更好地反映诉源治理效果,需要尽可能多地汇聚有效司法大数据,并对司法大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深入研究;需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以使评估方式客观公正、评估结果令人信服。

  (作者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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