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新明

2020-01-09 09:46: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母新明

  2004年进入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2012年至今任旺苍法院嘉川人民法庭庭长。

  扎根基层法庭14年,办案2000多件,接待当事人近5000人次,无错案,从未出现矛盾激化。他以自己清廉正直的人品,以对法律的敬畏和化解矛盾的热心、耐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推行“坝坝法庭”直播,司法公开、便民。进村入户巡回审理案件,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记者现场直播“坝坝法庭”,并有网易新闻现场采访并直播,充分发挥了法制宣传作用。人民法院报对“坝坝法庭”两次予以登载,中国教育电视台CETV1“法治天下”栏目也对“坝坝法庭”进行了专题采访及报道。实行“法官片区制度”,经常性地开展以案讲法和“送法下乡”活动。在脱贫攻坚战役中,试行“法制扶贫”。

  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二等功一次,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标兵、庭审标兵,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个人感言:

  人品决定司法产品,做善良真诚老实人;无欲则刚,做行事的正直人;存善良与同情,乐为化解纠纷的热心人;勤思慎为,当好执法办案手艺人;扎根法庭不争名利,甘为司法普通人;驻村助力脱贫致富,幸为扶贫征途引路人。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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