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馆“招贤” 可让古建活起来
2020-01-09 10:34:48 | 来源:北京晚报 | 作者:贾亮
 

  作为反映北京都城历史变迁的代表性地区,西城区拥有大量文物建筑资源。据本报报道,近年来,西城区先后完成30个项目腾退,泰安里、护国观音寺、福州新馆文物修缮工程已完工。为更好保护腾退后的文物,西城在全国率先发布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计划,首批涉及歙县会馆、晋江会馆等7处文物。

  文物建筑是先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蕴藏着巨大的历史信息。历经岁月洗礼,能够幸存,本身就是奇迹。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将这些古建文物保护好、利用好。但现实不容乐观,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古建文物要么尘封已久、破败不堪,要么沦为大杂院,几十户人家住在其中;还有一些则被过度开发使用,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失去了古建文物应有的意义。通过合理有序腾退,把尘封已久或长期被不合理使用的文物建筑解放出来,并加固修缮,既是对文物古建的必要保护,也是北京老城保护的重要内容。

  腾退修缮只是第一步,腾退出来的古建筑怎么办?凡事都依靠政府财政资金去解决不现实;让其继续闲置、迎候为数不多的游客也不可行。活化工程,就是要让古建文物活起来,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前期的探索性实践表明,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对古建文物保护有着独特的、浓厚的热情,且市场化的运作模式,能让古建在保护和利用上实现最大化的统一。比如位于西城区上斜街金井胡同1号的沈家本故居修缮完成后,中华司法研究会利用故居布置了展览,展示这位清代法学家的生平、清末修律情况、沈家本及其思想对法律现代化的影响、沈家本研究的情况,逐渐成为法律工作者必去的一处打卡地,堪称活化工程的样板,经验可以推广。

  当然,引入社会力量和资本,并非签一纸合同就不管不问,而是始终要把保护文物放在第一位,应该设置准入门槛,让有能力、负责任的社会力量进入。2019年初,西城区出台“关于促进文物建筑合理利用和开放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文物建筑社会化利用的基本方向、基本原则和管理机制。比如,申报机构必须遵循公共属性,不得将建筑作为转租、承包、转让、抵押等资产运营。此外,每处项目都要单辟展室,充分展示文物建筑的历史文化内涵,并对外开放。在保护利用中出现严重违法违规的,将终止合作协议,并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总之,活化工程就是“把文物资源开发出来,使得文物建筑得到有效保护,文物价值得到充分彰显,切实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在促进文商旅融合的同时,让市民最大程度享受文化发展成果。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