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都一男子微信交友诈骗女友财物获刑
2020-01-10 15:53:51
 

    中国法院网讯 (黄安石 潘小平)   江西宁都一男子通过微信认识一女子,并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此后多次骗造谎言,诈骗该女子财物,近日,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赖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8年10月份,被害人张某通过微信认识了被告人赖某,之后二人开始交往,继而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被告人赖某在与被害人张某交往期间,谎称自己叫“张玉涛”,系福建省厦门市人,家中经营房地产、开办印刷厂等企业,家境殷实。继而虚构其妻已经意外死亡,欲与被害人张某谈恋爱且有意娶其为妻为由,取得到张某的信任。尔后,被告人赖国平编造其母亲病故、女儿患重病、自己患精神疾病需在北京、台湾、美国等地治疗、以及其母亲死后需要与父亲打官司分家产等虚假事由,多次向被害人张某借款。期间,被告人赖某为了进一步骗取被害人张某的信任,还冒充其表哥、小姨、慈善会工作人员的身份,使用微信、QQ与被害人张某联系。被害人张某相信后,从2019年1月21起至2019年5月11日止,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多次借款给被告人赖某,共计人民币62342元,同时被告人赖某在这期间陆续退还43470元给张某。2019年5月11日被害人张某知晓了被告人赖某的身份,两人之间还发生了经济往来,即被害人张某向被告人赖某转账30000元,被告人赖某向被害人张某转账48888元。2019年5月13日被害人张某报案后,其家属向被害人张某支付5万元,其中3万元为偿还欠款,2万元作为赔偿金,被害人张某对其予以了谅解。

  被告人赖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关于被告人赖某诈骗数额的认定,在2019年5月11日之前被害人张某是基于被告人赖国平虚构的事实向其转账62342元,被告人赖某在两人交往过程中退还43470元,被告人赖国平实际占有的财产为18872元,该款应认定被告人赖某的诈骗金额。2019年5月11日被害人张某在知晓被告人赖某身份后被害人张某与被告人赖某之间经济往来,不符合诈骗罪客观要件,不应认定是犯罪行为。

  被告人赖某以非法占用有为目的,虚构身份等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赖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赖某家属代为主动退赃退赔、缴纳罚金,并取得被害人张某谅解,可以酌定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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