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脚下“看不见的危险”
2020-01-15 09:26:52 |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 作者:刘晶瑶
 

  13日傍晚,一段令人揪心的视频在网络流传: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一公交车站附近的路面突然塌陷,一辆正在上下客的公交车坠入坑内,随后发生爆炸。截至14日22时,搜救人员已发现9名遇难者遗体。

  当前,救援、搜寻等工作仍在进行中。很多人都在为失联人员默默祈祷,期盼奇迹发生,希望遇难者人数不会再增加。当然,也有很多人看到视频后感到恐惧和不安,担心这种意外是否会降临到自己头上。

  闹市区的公交站台附近竟然突发塌陷,此前是否有地面沉降的前兆?造成塌陷的原因是什么?彻查事故原因,严厉问责相关责任人,才能给逝者一个交代,让市民有更多安全感,在出行时免于不必要的恐惧。

  近年来,城市路面塌陷事故时有发生。2019年12月1日,广州市广州大道北与禺东西路交界处地面塌陷,造成3人遇难;2019年12月12日,厦门市嘉禾路与吕岭路的交接口地面塌陷,导致地铁站被淹。再向前追溯,2008年,浙江省杭州市风情大道地铁一号线施工现场曾发生塌陷,造成11辆汽车落入坑中,21人死亡。2014年1月至9月,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与西三环交叉口附近先后发生12次塌陷。

  通常来说,地质结构、自然气象、管道施工、修建地铁等,都可能是导致路面塌陷的因素。不过,祸患起于忽微,像西宁路面塌陷这样的事故,虽然是突然发生的,但安全隐患却是在长期疏忽中逐渐积累的。

  此前,我国曾出台《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1—2020年),要求以长江三角洲地区、华北地区、汾渭盆地为主要目标区,全面推进重点地区地面沉降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面沉降灾害对经济社会造成的损失。2013年,上海曾专门立法,对高楼建筑群和建筑工程加强规划和管理,以控制持续发生的地面沉降。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对因抽取地下水和工程建设活动等引起的地面沉降的监测、防治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作出规范。

  幸福感,首要的要求是安全感。防范脚下“看不见的危险”,让市民免于“行路惊魂”的恐惧,需要靠市政部门尽心尽责,也要靠每次铺设管线时良心施工,更要靠有关部门“防患于未然”的风险防范举措。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