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保健品诈骗还需“首尾兼顾”
2020-01-15 15:27:4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思琦
 

  说起保健品诈骗,怕是没人感到陌生,就是指一些不良商家利用健康讲座、亲情营销、网络营销、上门推销等手段,诱骗、欺诈、哄卖甚至强卖给消费者假冒伪劣保健品、夸大药效的保健品或者高价保健品等,给消费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身心伤害。

  近年来,保健品诈骗乱象丛生,尤其是需求量大、辨识力差的老年群体,已经成为了被“围猎”的重点受害对象。而推销的这些假冒伪劣产品,不仅会卷走老年人一辈子的积蓄,而且还会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为此,我们决不能放任不管,而应该“首尾兼顾”,在来向和去向上双管齐下,最大程度地帮助老年人群体预防保健品诈骗。

  据了解,在诈骗过程中,骗子最常用的无非也就几种手段:打“优惠牌”,有的骗子打着“送鸡蛋”或者其他小礼品等小恩小惠的旗号,引诱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打“感情牌”,有一些诈骗人员利用老年人独居,缺少亲人陪伴,内心空虚寂寞的心理,来诱骗老年人心甘情愿掏钱来买产品;打“关系牌”,也有一些诈骗分子会安排一些老年人现身说法,通过这些托儿来鼓动老年人体验购买;打“效果牌”,还有一些诈骗分子喜欢夸大保健功能、扩大产品疗效,宣称“包治百病,立马见效”,引诱老年人购买;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分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退还保健品受骗金额为由实施诈骗行为。

  无论哪种诈骗方式都很容易让老年人上当受骗,所以,我们必须要予以制止。一方面要把紧诈骗“入口关”。老年人要主动提高防骗意识,正确认识保健品的作用与功效,不要贪图小便宜,也不要盲目听信谣言,减少上当受骗的几率;子女也要帮助父母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在日常的沟通交流中告诉父母一些有关于保健品诈骗的新闻报道,做好对父母的防骗教育,防患于未然;社区等公共场所也要做好防骗宣传工作,悬挂防诈骗宣传语、设立防诈骗宣传栏,提高老年人的“免疫力”。另一方面要把紧诈骗的“出口关”。保健品之所以能够进行诈骗,就是有了不合格的产品、虚假的广告、违法经营的商家和人员等因素,如果监管部门能切实负起监督管理的责任,认真履职尽责,把虚假宣传、违法经营的一些不法商家和产品及时清退,老年人便也无当可上。

  (作者单位:河北省任丘市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