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引领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开新局
2020-01-18 23:07:4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李阳
 

  时代的步伐铿锵有力,法治的力量震撼人心。

  当历史的车轮驶入本世纪又一个十年,1月17日至18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人民法院需要哪些新作为?着力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人民法院站在怎样的新起点,又将面临怎样的新挑战?

  洞察时与势,把脉“堵”与“通”,融通“稳”与“进”,聚焦“惩”与“治”,这扇观察一年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窗口,再次传递出依法治国的强劲脉动。

  启航新征程、扬帆再出发。

  全面深化改革:“堵”与“通”

  细心的人不难发现,在刚刚过去的2019年里,一系列变化正悄然发生——

  在家门口就可以立案了。全国法院提供跨域立案服务19471件,跨省级行政区划服务3661件,跨域立案服务在全国中基层人民法院全面实现。

  解决纠纷的渠道更丰富了。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调解组织已达2.5万家,调解员9.6万名。日均调解量超过5000件,调解成功率60.47%。

  营商环境更公平了。世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显示,中国首次跻身全球营商环境第31名。法治的力量给企业家们吃下“定心丸”。

  变化背后,是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化,是各项制度安排的落地生根。

  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施行,《关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等制度出台,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深化,新型办案机制不断健全;

  深圳、北京、上海三个破产法庭相继成立,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势如破竹,法院组织体系更加健全。

  新时代,改革开放事业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改革由点向面拓展,由易向难挺进,由分向合转变,复杂性、艰巨性、敏感性更加突出,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堵点愈发明显。

  找准堵点、打通关隘,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代改革的鲜明特征。

  针对“往哪儿改”的困惑,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工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破解“怎么改”的课题, 会议明确了四个方向:

  ——着力完善优化协同高效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尽快制定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方案,合理确定四级法院职权配置、案件管辖和机构设置。深化互联网法院改革,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

  ——着力健全司法监督制约体系。扭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意见》,加快构建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监督政策措施,加强内部监管和问责,最大限度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进一步健全与职务序列相配套的待遇政策。

  ——着力构建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律师辩护全覆盖,健全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贯彻执行《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完善速裁程序运行机制。加强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加快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制定出台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意见。

  ——着力推进政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政法公共服务。

  平出于公,公出于道。

  扭住深层次矛盾和重点难点问题持续用力、精准发力,改革举措一环扣一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基才能不断夯实。

  社会治理现代化:“稳”与“进”

  天下之势不盛则衰,天下之治不进则退。

  民族的伟大复兴,国家的长治久安,人民的幸福安康。宏伟目标的背后,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命题。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这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也是政法领域创新的最大亮点。

  城市作为满足人民生活新需求的大平台,聚集了大量人口和资源,也汇聚了大量矛盾。实践证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往往最先在市域显现,一些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集中汇聚在市域,市域是观察矛盾风险走向的“晴雨表”,是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的关键层级。

  如何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破解“城市病”,让治理的针脚更细密,城市的运行更顺畅?怎样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化城市,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市域特点、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会议给出了八个字的解决之道。

  防控化解,这是“稳”的关键;关口前移,这是“进”的要害。

  “上海首例高空抛物刑事案”“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系列案、“医生电梯内劝阻吸烟案”“朱振彪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案” ……一个个公正文明的司法判决,为社会治理的“不毛之地”树立行为规则,这是“稳”的效应。

  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融入乡村综治工作,提前介入化解纠纷;拓宽多元解纷渠道,最大限度汇聚解纷资源……这是“进”的实践。

  社会治理的最佳效果是将矛盾化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在这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我们看到了令人期待的表述:要守紧矛盾风险源头关、监测关、管控关,提高预测预警能力;针对矛盾纠纷,要加强监测研判,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化解;要按照坚持好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版。

  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主动创稳、源头维稳、制度建稳。目标明确、步步推进,透出的是信心和决心,展露的是勇气和干劲,背后则更是力争将重大矛盾风险解决在市域,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的不泯初心。

  扫黑除恶:“惩”与“治”

  扫黑除恶,党的十九大以来最得人心的大事之一。

  当前,涉黑涉恶案件已经进入起诉审判的高峰期。斗争形势的每一步发展变化,都给司法者留下必须立刻解决的难题。每一个难题的化解,都是突破的起点。

  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毫不动摇地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始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以“问题整改”提质。云南昆明孙小果案、湖南操场埋尸案、山西陈鸿志案、“湖霸”夏顺安案、河南李含富案、江西徐文俊案、福建林氏父子案……一个个大案相继宣判,顺应了民心民意,彰显了法治权威。

  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反复论证修改。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法律政策文件——

  《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恶势力的具体认定标准;《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依法严惩“套路贷”犯罪作出规定;《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破解“黑财”判处难题;《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非法放贷行为入罪标准……系列指导文件成为扫黑除恶精准办案的利器,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谋长久之策,须行固本之举。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的收官之年,也是决战决胜之年。在深挖根治上见成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会议提出了今年专项斗争开展的目标方向:

  ——致力于深挖攻坚。要坚持稳、准、狠不动摇,紧盯举报线索、涉黑涉恶大案要案和积年恶性命案不放,紧盯“打伞破网”不放,紧盯“打财断血”不放,持续发力,攻坚克难。

  ——致力于提质增效。要加强办案团队建设,提高诉讼质效。及时研究出台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加强专业培训、办案指引、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致力于长效常治。要总结提炼专项斗争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长效机制。建立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开新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前行之路更加清晰——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眺望新的奋斗征程,人民法院必将以坚定者、奋进者、创新者的姿态,坚守法治中国不泯初心,迈向法治中国更高境界。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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