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中院五名法官受聘担任福建
师范大学法学院首届校外实践导师
2020-01-19 09:27:35
 

    中国法院网讯 (郭婕 魏正雄)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陈翔熙、牟旭、郭婕、张志历、吴振泉法官受聘担任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首届校外实践导师,为期三年,进一步深入推进院校共建工作,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

  受聘导师将为法科生举办法律实务讲座,参与法科生实践课程的部分授课,参加法律诊所学员的结业考核和法科生其它课外实践活动指导、考核。

  据悉,2017年10月17日,三明中院与福建师范大学签订《共建实习基地协议书》,截至目前共有3批29位硕士生到三明中院实习。福师大法学院硕士生实习期间,三明中院政治部出台任命硕士研究生为实习法官助理的文件,并为每个实习生指定一名员额法官为指导老师。生活上,三明中院为实习生提供全新的干警公寓住宿,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2018年,三明中院被福建师范大学确定为“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三明中院与福建师范大学的实习共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近年来,三明中院高度重视与高校合作共建工作,先后与厦门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华侨大学、三明学院等高校进行共建,充分发挥法院在法治人才培养上的重要作用,为共建高校提供丰富的实践教学资源,为实习生成长成才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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