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案例第126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以民汉融合审判新机制助力双语法官司法能力提升

2020-01-20 01:12:27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昌吉回族自治州作为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少数民族占总人口23.9%。为保障各族群众的诉讼权利,统一各民族案件裁判尺度,昌吉州两级法院主动打破庭室壁垒、语言阻隔及原有审判团队模式的窠臼,积极探索各民族法官融合办案的新形式与新机制,融合办案取得初步实效。

  一、选育融合,提升队伍素质

  一是拓宽人才来源。公开招录与定向选调相结合,设置岗位时,少数民族比例不少于30%。对少数民族考生,条件适当放宽,采取先招录后培训的方式培养民族审判人才。在选调中,注重选拔懂双语的优秀人才。近三年来,两级法院共招录人员49名,其中有双语基础人员25人;向全区选调人员58人,懂双语人员15人。二是加强选拔机制。注重在复杂环境和反分裂斗争第一线培养考验选拔各民族法官,大胆把优秀少数民族法官选拔到重要岗位担任领导职务。在员额选任、公开选拔时,划出适当的名额和岗位,定向选拔少数民族法官。近三年来,两级法院59名少数民族干部被任命为员额法官,占法官总数的23%;中院7名民族干部被任命为中层或解决职级待遇,占到新任职干部的24.1%。三是加大培养力度。采取挂职锻炼、交流学习、业务指导、定期召开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培训。充分利用法官讲坛、专业法官会议等平台,结合具体案件开展经常性业务学习、案件讨论。利用干警结亲住户、定期赴南疆法院挂职锻炼等,不断加强法官对民语民俗的学习了解。通过“访惠聚”及南疆挂职锻炼,已有23名法官初步具备了双语沟通能力。

  二、纵深融合,确保案件质效

  一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合并民语审判庭。各基层法院根据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来专门审理民语类案件的审判庭与其他部门进行合并,将少数民族法官,根据其专业特长、办案能力、知识结构、年龄经历等因素,分别编入各个合议庭,确保合议庭融合办案形成优势互补。二是科学设置审判团队,促进各民族法官融合办案。两级法院以审判团队建设为主线,充分考虑各族群众司法需求,以各民族法官混合搭配的形式,建立融合办案审判团队31个、执行团队17个,实现全面融合办案。今年以来,两级法院审判团队融合办案2901件,占审结案件的8.38%。三是促进融合办案与专业会议衔接运行。将民族法官融入专业法官会议、专家组会议、审判委员会议,成立由院领导和各民族资深法官组成的重大疑难案件审判专家组,群策群力,切实提升审判质效。今年以来,两级法院融合办案与专业法官会议相结合召开会议170余次,商讨案件218件。四是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开展融合办案。对于新类型的或者社会影响大的民语系案件或者涉及多种语言的案件,院领导亲自挂帅,与民族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今年以来,两级法院院庭长与民语法官联合办理案件共计1073件,占双语案件的35.8%。

  三、创新机制,打造特色融合

  针对地域文化特点及民语法官现状,以保障各族群众诉讼权利为原则,深入探索创新特色双语审判模式。一是深化少数民族案件诉调机制。设立赵瑞琴法官工作室,将少数民族中层干部及业务骨干纳入工作室,以“重亲情、促和睦、讲礼仪”为主题,实现矛盾纠纷“短平快”的精准调处。今年1-8月,两级法院涉少数民族案件诉前成功调解328件,调解成功率达62.1%;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涉少数民族案件967件,速裁程序适用率达27.4%。二是打通服务各族群众“最后一公里”。各民族法官深入乡村牧区、田间地头,将调解现场送到少数民族聚居区,在充分了解各族群众风俗习惯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工作,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逐步增强各族群众法律信仰和法治意识,为民族地区法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三是打造“盖碗茶”特色调解室。昌吉市法院大西渠法庭针对辖区回族群众居多及家庭邻里纠纷占多数的特点,创设“盖碗茶”调解室,增配回族法官,将19名熟悉民情的多民族司法所和村两委干部聘为“调解员”。充分发挥回族法官和民族调解员了解当地风俗习惯、人情往来的特点,注重应用群众重视血缘亲情的伦理观念进行亲情解调。近三年来,“盖碗茶”调解室共调解案件991件,案件调解率达69.26%。

  四、融合办案持续深化成效初现

  一是以融合办案有效落实司法为民。注重将融合办案落实到多元解纷及诉讼服务中心运行,通过重视辖区文化特色,吸纳当地风俗习惯,以融合办案整合各方力量,满足了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近年来,案件调解率不断攀升,近三年平均调解率达到54.7%,人民群众对法院认可度持续提高。二是案件质量持续向好。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俗,增强与少数民族群众之间的了解和信任。注重总结适合少数民族纠纷的化解机制,把法律适用、民族习惯有机结合起来,认真探索、精心打造适合少数民族地区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的特色司法审判模式。今年来,昌吉中院刑事审判一审案件实现零发改,审判质效指标持续向好,人民满意度不断提升。三是民族团结不断巩固。主动将审判执行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有效载体,在融合办案中,坚持与各族群众互动交流,解难帮困暖心,持续凝聚各族群众稳定发展共识。充分发挥“访惠聚”“民族团结一家亲”等平台作用,累计为亲戚办实事好事182件,个人捐物1300余件,捐款救助16万余元,访惠聚工作队积极争取人居环境整治、安居富民房改造等各类惠民项目投入1648.2万元。昌吉州中院于2019年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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