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手爬进十层高楼只为盗窃 男子获刑七个月
2020-01-20 09:25:36
 

    中国法院网讯 (罗兰)   常在电影里看到许多英雄人物,为救人于水火飞檐走壁游走于高楼大厦间,然而,现实生活中竟也有这样的人存在,只不过他是为了盗窃。近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纪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因无收入来源,纪某萌生了靠入户盗窃赚钱的念头。2017年12月1日晚7点左右,纪某来到沙县某小区,从一楼草地处,顺着水管和阳台缝隙,徒手攀爬至10楼推窗进入被害人章某的家中,盗走章某放在家中佛龛上的30元红包和一台价值440元的互联网云台摄像机。纪某在实施盗窃过程中,触动了章某家中的电子报警器,章某手机收到了报警信息后立刻通知亲属前往查看。随后,纪某在该小区内被群众发现、控制并报警。经查,纪某曾3次因盗窃罪进过牢房,2017年5月还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7月份才重获新生。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非法入户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47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纪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纪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宁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