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崇义:养儿难防老 法院执行赡养费
2020-01-20 14:16:17 | 来源:江西省崇义县人民法院 | 作者:刘旭 钟亚聃
 

  1月19日,江西省崇义县人民法院在开展迎春巩固执行活动中,快速执结一起不孝子女拒不给付赡养费案件,使耄耋老人及时获得了赡养费,弘扬了中华传统美德,彰显了司法威严。

  张某,年近八十,育有三子三女。本该安享晚年的她,却面临生活得不到保障的窘境。由于丈夫病逝,自己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除政府150余元津贴外,张某再无其他经济收入。生活拮据时,张某只能红着脸向子女讨要生活费,但子女却不以为意。经村委会和乡政府调解无果后,张某将六个儿女诉至法院,要求儿女承担赡养义务。2019年9月,崇义县人民法院判决张某各子女每月平均给付基本生活费150元。法院判决生效后,黄某却以未分割山林、牛栏等原因,不履行法律义务。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赶到被执行人黄某家中做其思想工作。“生儿防老,你却忍心让自己的老母亲忍冻挨饿;再者,老人尚且在世,却急着分家产,这是无异于在老母亲的伤口上撒盐”。执行法官的一番话顿时让在场人员红了脸。不一会儿,黄某妻子拿出600余元,将歉意、愧疚一并转交至执行法官手上。她一再表示:自己认识到了错误,今后会按时给付赡养费,尽好孝道。至此,该案得到了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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