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为女婿银行担保受阻 失信岳母主动履行
2020-01-20 14:48:18 | 来源: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 作者:贺婷 张海艳
 

  在银行为女婿担保,因银行查询到其失信行为后不予通过,让被执行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来法院履行义务。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李某向张某销售煤炭,张某再出售给他人,张某共欠李某煤炭款11万元,并出具了欠条,后陆续偿付了3.15万元。剩余货款李某多次催讨,张某拒不支付。李某遂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由被告张某支付原告欠款7.85万元并按月息2%的标准支付利息。但判决生效后,张某却拒不履行,李某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在首次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但张某置若罔闻。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和线下调查均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后被执行人张某因拒不履行被法院司法拘留15日,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由张某即时支付3万元,剩余款项分期偿付,后该案于2017年11月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

  之后因被执行人张某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李某遂申请恢复执行,而2019年12月,被执行人张某竟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表示自己愿意主动履行,原来张某以为该案已了结,在银行为其女婿担保时才知自己仍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具备担保资格。而只有全部履行到位后,自己才能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为了成功担保,张某希望能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该案,因为自己目前手头紧张,希望申请执行人可以放弃部分利息,自己愿意一次性偿付欠款了结该案。后经执行法官反复向申请执行人释明利弊,申请执行人李某同意放弃部分利息。张某一次性支付4万元给李某,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常跃旺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