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法院“四个释明”制度 强化示范引领
2020-01-22 10:48:33
 

    中国法院网讯 (赵丹)   为进一步推进涉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庭审规范化,加大对“职业放贷”无序现象的治理力度,内蒙古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2020年开始在涉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庭审中推行“四个释明”制度,通过加强诚信诉讼等四个方面的释明,引导民间融资健康有序发展。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职业放贷人及虚假诉讼现象尤为常见。有些当事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通过采取恶意串通、捏造事实、伪造变造证据等方式提起民间借贷民事诉讼,意图使法院错误地裁判和执行,侵害第三人、集体或国家利益,“职业放贷人”和虚假诉讼给人民法院查清案件事实增加了难度。

  1月22日上午,霍市法院审理了一起原告为职业放贷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这是该院2020年审理的首起涉职业放贷人案件,并首次在庭审中进行了“四个释明”。

  通过“司法礼仪、内部程序公正、外部程序公正和诚信诉讼”四个释明,进一步贯彻了“维护司法权威、尊重司法礼仪、恪守诚信诉讼、排除一切干扰”的司法理念。

  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各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体现了庭审实质化。庭审结束后,当事人表示释明制度让他们真切感受到了法庭的公正严肃和合法权益受到尊重的温暖。

  2020年,霍市法院将以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庭审为试点,试行“四个释明”制度。通过有效的释明化解矛盾、释疑解惑,不仅有利于维护法庭秩序,更有利于避免诉权失衡和裁判不公,进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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