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庄聚众网络赌球牟利百万 四人获刑并处罚金
2020-01-23 09:39:19
 

    中国法院网讯 (邓文辉 罗兰)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开设赌场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范某、潘某、李某、王某均犯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扣押在案及退缴的涉赌所得金额、供犯罪所用物品依法予以没收。

  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初,被告人范某、潘某、李某、王某以营利为目的,各投资10万元合股做庄家组织利用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球赛进行赌博。四人利用社交软件先后建立“世界杯分析”群和“世界杯文明观球”群,并先后共发展群成员百余人,在足球比赛开始前将潘某制作的盘口赔率表发布到群中,供参赌成员进行讨论和选择下注类型,通过私聊接受赌客下注。规定如参赌人员押中其发布的盘口,则根据赌客下注的类型、金额及相应赔率,向赌客兑付赌资。经司法鉴定,自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7月11日止,共收入涉案赌资6090999元,支出4937814.17元,获利金额1153184.83元。

  2018年7月,潘某、李某、王某先后被抓获。2019年1月,民警将范某抓获。公干机关查获供犯罪所用手机、电脑等物品,并冻结涉案账户存款。

  另查明,审理中,四被告人家属均向法院退缴违法所得并交纳罚金。被告人李某于2013年9月5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范某、潘某、李某、王某共同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组织赌博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四被告人坦白,且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罚。被告人李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四被告人退缴违法所得并主动交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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