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院再次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2020-01-29 21:50:4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1月29日,海南高院发布《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的公告》,对全省法院防控疫情工作进行部署,对疫情防控期间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项工作进行了安排。

  《通知》强调,全省法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省政府要求,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等工作措施的落实。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责任,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配合好当地党委政府做好防控疫情工作,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要前移疫情防控关口,全省各法院都要在安检区设立体温检测点,窗口部门等一线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耐心劝说并引导所有进入法院的人员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进行健康登记,以“没有达到100%就是零”的态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要切实加强机关管理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掌握全体干警情况,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全省法院实行疫情防控信息每日零报告制度,严禁谎报、瞒报、漏报。严格干警离岛审批手续,已经离岛人员延长假期等办法,离岛返琼人员要自觉在家隔离 14天。在办公场所必须配备口罩、洗手液、体温计等用品,每天对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做到不留死角。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尽量采用视频会议、OA系统的形式,减少人员不必要的流动和接触。

  要加强防疫科学宣传和舆论引导,增强干警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法院干警带头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参与炒作、转发不实报道。

  《公告》要求,合理安排审判执行工作,积极引导诉讼当事人依法通过微信小程序"海南移动微法院",办理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调解等诉讼事项,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防止疫情传播扩散。

  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审理案件,统筹合理安排开庭时间。规范处理财产保全、查控、处置和执行等业务。因情况紧急,必须在起诉或仲裁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由法院工作人员指引通过其他便捷方式完成。涉及执行案件中对部分案件的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会受到交通关停封闭等客观情况的影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妥善处理,优先采取网络查控和远程处置措施。需约见的当事人的,应当事先询问身体状况,并在法院指定的场所、满足防护措施要求的情况下进行。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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