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监管“防疫关键期价格”
2020-02-05 10:00: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沈峰
 

  据报道,进价6.5元的口罩,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候,北京市昌平区一家药店的零售价格达到了59元。当前,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全国人民齐心协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候,极少数经营者却借机哄抬物价,严重侵害民生利益,这是坚决不被允许的。

  近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纷纷出台疫情防控专项预案,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及时加强了市场监督措施。疫情防治期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价格检查巡查。结合新闻媒体报道和社会反映强烈的舆情热点,加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同样,各地公安机关按照部署,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老百姓必需的基本卫生防疫物品,当务之急是采取严格的“非常监管措施”: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将日常监管变为时时监管,对于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发“灾难财”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给予严重处罚。同时,政府各部门应携手合作,确保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百姓基本生活物资供应。

  对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来说,监管好“防疫关键期价格”就是在本职岗位有效参与了抗击疫情。近日来,疫情虽还在扩大加剧,全国的物资调配、稳定物价工作仍十分艰巨,但只要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得力,稳定防疫关键期市场价格,就一定能保障防控药品、防护用品、粮油蔬菜等价格基本稳定。同时,政府各级部门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和举报监督系统,全国上下齐心协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