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也要扼杀谣言“病毒”

2020-02-06 09:17:1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潘铎印
 

  自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山东省各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涉疫情案件。目前,已有多人因诈骗、传播不实疫情信息、不服从防疫检查人员管理等问题被拘留。

  在疫情防控期,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视频会议要求,“依法打击各类借机造谣滋事、恶意污蔑攻击的不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强调,“严惩借机造谣传谣、暴力伤医等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明确“严厉打击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破坏法律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新型冠状病毒可怕,谣言无异于另一种病毒,不止可怕,而且可恨。各地公安、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协调,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造谣、传谣违法行为,重拳治理,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清除谣言“病毒”滋生蔓延的乱象。

  疫情防控也要扼杀谣言“病毒”。抗击疫情需要勠力同心,打击谣言也要毫不留情。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们既要坚决切断疫情传播的途径,也要坚决切断谣言传播的途径,要加强舆情监测、舆情分析和风险评估,扼杀谣言“病毒”。对“造谣者”“传言者”进行严厉打击,要让“造谣者”“传言者”知晓恶意造谣、传言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从而让其不敢造谣、不敢传谣。

  面对谣言,科普辟谣要跟上疫情防控之需,各地政府相关部门、专家学者、权威媒体应在第一时间发声辟谣,以更灵活的方式、更丰富的渠道提升权威信息的到达率、传播的精准度,让谣言止于科学和理性,让谣言在更专业和更科学的信息面前无处遁形。

  公民要提高自身媒介和科学素养,提高甄别信息真伪的能力,把打击涉疫谣言当作抗疫的重要部分,做到不被新型冠状病毒击倒,更不被谣言“病毒”感染,对网络传播的不实信息保持冷静理性。做到“不信谣,不传谣”,防控谣言制造“次生疫情”,同样也是为疫情防控尽义务尽责任。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