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法院利用互联网法院开庭调处纠纷

2020-02-06 10:54: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赵富林 胡斌
 

  2月5日下午,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利用“互联网庭审系统”,成功审理并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该院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借力信息化手段,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同时,也最大程度地降低了人员聚集带来的风险。

  利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前,案件承办人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给双方当事人发送短信,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当事人通过短信下载“云间庭审APP”,打开APP输入自己专属的会议号码,即可在自己家里参与庭审。

  庭审时,办案法官通过电脑屏幕互联网庭审系统与当事人视频对话,书记员通过该系统进行庭审记录,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告知权利义务及审判人员及书记员名单,询问当事人是否回避,之后开展庭审调查、庭审辩论,庭后调解,依次进行。庭审结束当事人在手机上核对笔录并签字。

  本次开庭审理的是原告于某某诉被告李某某买卖合同一案。2019年3月,李某某到于某某处购买花椒树苗7万株,一株单价1元,加运费2000元,共计72000元。被告当天给原告转款40000元,下欠32000元。后原告将花椒树苗送到被告经营的调味品厂,被告又给原告转款10000元,剩余22000元,被告给原告出示欠条一张,并口头约定3月底之前付清欠款。到期后被告未还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起诉到法院。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于2020年5月1日前付清所欠货款22000元。

  疫情防控期间,卢氏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线下诉讼服务暂时关闭,但线上服务不“打烊”。该院在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的同时,全面统筹,加强谋划,采取强力措施,通过“智慧法院”建设中的信息化系统,方便当事人立案、缴费,并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移动微法院等开庭、调解,保证了诉讼服务和审判执行工作有序有效运行。

 

 
责任编辑:王娜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