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法院依托“云庭”APP平台当庭宣判39件刑事案件

运用微信视频审理一件民事案件
2020-02-06 15:22: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现在开庭!”

  近日,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114法庭,审判员和书记员面对电脑画面中的公诉人和被告人,正在通过“云庭”远程网络视频开展庭审活动。

  为保证审判活动有序开展,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房山法院积极转变工作思路,精密安排,依托市高院“云庭”APP远程庭审平台及微信远程网络视频平台,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技术处的大力支持下,于2月3日开庭审结刑事案件39件,审理民事案件1件。

  刑庭的39件案件包含危险驾驶及盗窃两大类案由,立案时间集中、被告人刑期短、刑事手续较为繁琐。对此,刑庭的法官们建立了“对内分散,对外集中”的工作模式,即对内将39件案件分配给全庭5个审判团队,每个团队承办6-8件案件,所有案件均由速裁程序审理,各团队利用庭审前两天时间备齐所承办案件的全部手续。对外由专人与看守所对接,换押、送达、提审的每个环节均由专人完成,避免大规模人员接触。

  为了高效完成庭审,干警们迅速行动起来。

  2月3日上午,刑庭的两名法官助理与法警、技术人员到房山区看守所安装调试设备、办理提解送达,同时,公诉人手机及法庭的电脑里均安装了“云庭”客户端并完成对接。

  准备工作结束后,驻扎看守所的工作人员确定庭审顺序,法律援助律师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为各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上午10:30,庭审准时开始。

  核实被告人身份、告知诉讼权利、了解被告人对程序适用、指控事实等方面的意见……

  虽然是“云庭”,但庭审过程庄严规范、节奏紧凑,5个审判团队接替开庭,在两个半小时内,39件案件均顺利当庭宣判。

  刑庭紧锣密鼓审案的同时,民庭也在忙碌着,但是遇到了一位手机不支持“云庭”远程网络视频庭审平台的当事人,为了保障庭审顺利进行,法官灵活采取了微信远程网络视频开庭的形式。

  法官助理在临时组建的微信群里,向原被告双方发送了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提醒大家庭前阅读。待双方当事人准备就绪,民二庭庭长厉莉通过微信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了这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法官通过微信视频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开庭现场有条不紊,严格履行各项庭审程序。

  虽然是“云”开庭,但是所有案件的庭审全过程都同步录音录像,并进行了庭审直播,切实保证庭审公开和司法公正。

  疫情防控期间,房山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高院党组要求,坚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广泛宣传司法便民举措,注重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引导当事人办理电子缴费、网上送达、举证质证、网上开庭等审判业务,妥善回应因疫情影响群众参与诉讼的各类问题,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的同时,努力保障各项工作不停摆、不中断。

  (李凤茹 杨瑞强 陈瀚 王奉帅 吴明慧 王丹凤)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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