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中院强化措施 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

2020-02-07 11:08:16
 

    中国法院网讯 (王希玉 杨轲)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日益严峻的形势,2月4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研究制定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依法审理好涉疫情案件,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积极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严格执行市公告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严格执行市委政法委和公、检、法、司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处置疫情防控期间十四种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对于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提前介入,快速审理,从严惩处,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对于已经办结的案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严格依法办事。

  依法办理涉疫类案件。密切关注并依法审慎稳妥处理好危害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化解因疫情防控导致的旅游合同、运输合同等纠纷,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哄抬物价、制售假劣产品、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正常社会秩序。要严厉打击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破坏法律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确保疫情防控平稳有序推进。

  引导当事人网上办案。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大厅,暂停现场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确保12368诉讼服务热线畅通管用,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诉讼、调解、信访,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流动,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对开庭等活动,能延期审理的案件依法延期审理,无法延期的公告送达案件,要实行网上开庭,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法院干警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责任编辑:魏悦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