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48小时紧急解冻疫情防治定点医院账户

2020-02-07 16:09:43 | 来源:北京大兴法院微信公众号 | 作者:张磊
 

  2月4日下午,全国模范法官、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赵鑫接到了一位特殊的被执行人来电,申请解封其被冻结的银行账户。

  原来被执行人是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海口第三医院)。在疫情抗战中,海口第三医院被确定为海口市疫情定点收治医院,目前急需资金周转,用于疫情防控和病人收治等工作。

  接到申请后,赵鑫法官迅速厘清案情,为做通申请执行人工作做准备。

  基本案情

  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国际公司)申请执行海口第三医院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5月15日由大兴法院受理,执行标的额1400余万元。执行过程中,赵鑫法官冻结被执行人海口第三医院的银行存款800余万元。当时,考虑到一次性扣划全部账户款项会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行,赵鑫法官就曾组织双方协商执行方案。最终申请执行人中恒国际公司同意先期扣划存款400万元。

  案情明确后,赵鑫法官立即与申请执行人中恒国际公司取得联系,征求其意见。赵鑫法官向中恒国际公司负责人解释了当前的疫情形势,并就被执行人海口第三医院未来的履行能力进行了分析,明确在疫情之后继续执行也能保证其合法权益的实现。

  中恒国际公司表示,作为国有企业,愿意在全民抗“疫”的特殊时期,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海口第三医院账户的冻结。2月5日,赵鑫法官收到了申请执行人中恒国际公司递交的申请解除冻结海口第三医院银行账户的书面材料。

  接下来就是与银行沟通解封事宜。通常情况下,对外地银行账户进行解封需要委托当地法院进行,但出具委托手续和沟通均需耗费一定的时间。为了加快解封速度,赵鑫法官决定直接与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联系。

  海南分行表示,将全力配合人民法院开展解封工作。但在解封账户的法定程序中,“现场核验法官身份”又是必不可少的一环。怎么办?赵鑫法官认为:“疫情紧急,但也要依法办!”他与海南分行协商,由分行联系交通银行总行,委派大兴法院执行局附近的交通银行网点来完成现场核验工作。

  随后,在交通银行总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的大力配合下,交通银行大兴支行开通绿色通道,特派专人前往营业点开展工作。

  2月6日下午2时30分,赵鑫法官与同事来到交通银行大兴支行,顺利完成身份校验工作。

  下午16时20分,赵鑫法官的手机里传来了来自海口第三医院代理律师的感谢信息:“银行已解冻1042万元,感谢!”

  赵鑫表示,现在疫情防控到了最吃力的时候,也是最关键的时候,疫情就是命令,抗“疫”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人民法院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千方百计为医院、社区、企业等各单位开展防控疫情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相信全国人民众志成城,一定能够早日战胜疫情!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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