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首推“微信刷脸线上认证退款” 足不出户即可领取执行款
2020-02-11 14:33:35 | 来源:东莞日报 | 作者:尹金钟
 

  大疫当前,隔离病毒但不隔离司法服务。2月7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第一法院”)为保证疫情期间执行退款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市首推“微信刷脸线上退款”新举措,成功为两名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执行款。

  两名身处外省的申请执行人无需到庭,仅需凭法院的短信邀请码登录“微信人脸识别线上退款系统”微信小程序进行识别认证,当天即收到了法院转账划付的案款。

  微信刷脸,线上退款

  2020年1月初,因劳动争议纠纷,牛先生向东莞第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东莞市某物流公司,随后东莞第一法院冻结该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近日,该物流公司主动将执行款91929.75元(含执行费)汇入法院账户,执行法官随即于2月6日电话告知牛先生该案已经执行到位,可将案款发放给他。

  但牛先生称其身处老家安徽省,由于疫情非常严重,道路全部封锁,无法出城,也不确定何时能够到达东莞。考虑到现在疫情的严重性,执行法官建议当事人不要前来法院办理领款相关手续,可试用“微信刷脸线上认证退款”的远程方式办理退款。牛先生同意后,执行法官通过执行团队工作微信号将当事人操作指引发送给牛先生,指引牛先生熟读操作说明和约在次日早上办理领款手续。

  2020年2月7日上午10点,执行法官通过“东莞一法审执辅助办案系统”(外网),向牛先生发送含有邀请码的手机短信。牛先生登录注册“微信人脸识别线上退款系统”的微信小程序后,依序按照“电子签名—核对身份—人脸识别—同意退款协议—上传身份证照片—录入并确认收款账户信息—提交申请确认结束”的步骤,顺利完成了微信线上身份验证和确认账户信息的操作。

  执行法官随后登录“东莞一法审执辅助办案系统”将牛先生上传的资料打印出来,核查确认无误后录入执行案件管理系统的“案款发放”界面提起退款申请、流转审批和提交财务出纳支付。当天下午3点多,牛先生向执行法官发来了款项到账信息的截图,确认收到了款项。牛先生向执行法官表示:在现阶段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不用到法院就可以办理领取执行款手续,非常便利地解决了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

  同日,身在湖北省的任先生也通过同样的方式领取到了48473.67元执行案款。

  推行“八大线上措施”

  除了创新微信刷脸认证远程退款之外,东莞第一法院还结合疫情防控的实际形势,全流程梳理执行立案、查询、送达、约谈、听证、调查等关键环节,全面运用网上立案、智慧送达平台、执行团队微信工作号、视频会议、电话短信等便民利民方式办理执行业务,组合推出了“网上立案”、“团队微信工作号在线办理业务”、“网络调查、约谈、听证”、“微信刷脸线上认证退款”、“电子送达”、“现场保全查封紧急联系专线”、“涉疫情案件24小时热线电话”等八项囊括远程电子、网络在线、电话热线等方式的线上执行服务,并向社会公众发布详细办事指引。

  其中针对涉疫情执行案件向社会开通的快速处置24小时热线电话,配置了专人专门针对涉疫案件提供“优先处理、优先执行、优先救助”绿色办案通道,全力夯实筑牢“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

 
责任编辑:常跃旺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