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涉医犯罪 保护最美“逆行者”
2020-02-12 09:25:5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琦
 

  日前,国家卫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要求依法严惩疫情期间七类涉医违法犯罪。对犯罪动机卑劣、人身危险性大,所犯罪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等情形的被告人,予以从严惩处,符合判处重刑至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判处。

  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如今国家卫健委、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强调7类涉医违法犯罪将予以严惩。这一系列举措释放出“重典治乱”的有力信号。

  日前,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和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的医疗援助队在武汉天河机场相遇,他们自报家门互相加油,让人感动不已。目前,对武汉和湖北的医护人员驰援总数已有11000多人。而在其他地方,广大医务工作者也在坚守各自的岗位,舍小家、顾大家,全力救治患者、防控疫情。然而,一些不和谐的暴力伤医行为,严重影响了医务人员安全,干扰了正常医疗秩序。有患者向急诊科索要口罩、温度计想带回家给家人用,遭到拒绝后追打护士;在武汉市第四医院,两名医生甚至遭到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家属殴打,防护服被撕扯……

  良好的医疗秩序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体现,也是增进人民福祉的客观要求。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有利于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患者创造良好的看病就医环境,为医务人员营造安全的执业环境。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期,许多医务工作人员加班熬夜奋战在一线,涉医犯罪不仅侵害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更直接影响疫情防控的成败。“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严惩涉医犯罪,合乎社会正义期许,符合公众美好期待。

  同时,严惩涉医犯罪也是依法战疫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罪刑相适应原则是司法的基本原则,刑罚的轻重决定于犯罪社会危害性的大小。暴力伤医行为不仅影响医生的人身安全,而且妨害疫情防控秩序。这就是对暴力伤医行为加重处罚的现实和法理依据。通知明确指出,“对犯罪动机卑劣、人身危险性大,所犯罪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等情形的被告人,予以从严惩处”,从而划出了清晰的红线,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疫情终将过去,春天必会到来。笔者以为,严惩涉医犯罪应成为长效机制,完善制度设计。近年来,在医疗机构聚众滋事行为时有发生,由于达不到犯罪标准,往往只能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没能达到惩前毖后的效果。对此,有专家建议,以刑法修正案形式增设暴行罪,将以殴打或其他暴行侵犯医生等的行为纳入刑法视野。只有从立法层面加大对涉医违法犯罪的惩戒力度,织密安全保护网,让伤医者付出应有代价,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白衣天使,最美“逆行者”。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