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线上调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0-02-12 09:55: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肖波 张建国
 

  2月10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通过“微法院”小程序线上当庭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被告均通过手机端“到庭”参加诉讼。

  据了解,该起案件中,被告已向原告交付了部分机器,机器虽能正常使用,但未达到双方约定的交货标准,原告诉请被告退还订金,并支付双方约定的高额违约金。该案的原告代理人在深圳,而被告现在湖北黄冈,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决定通过“微法院”小程序三方连线,在线上开庭。

  庭审开始后,法官通过“微法院”掌上法庭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被告表示了进行调解的强烈愿望。一番沟通之后,原告最终表示,考虑到当下正是疫情防控的严峻时刻,愿意共度时艰,做出退让,称只要被告在开庭当天先返还部分订金,就放弃对违约金的诉求,并退还被告所有已交付的机器。本案当庭调解结案。

  由于召开庭前会议时原、被告均在各自家里,律师手中并未保存证据副本,承办法官便积极调用了移动办公平台中的“移送阅卷”查阅电子卷宗,并将证据副本上传至“微法院”掌上法庭,使当事人无需出门便能完成举证、质证,克服了当事人目前“出门难”的困境。

  本案在开庭前,当事人已在“微法院”中签署了电子送达同意书,因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当庭调解后,便可及时制作调解书并向当事人送达,顺利结案。

  目前正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最大程度避免交叉感染,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与司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战疫当前,共克时艰,龙岗区法院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响应省、市、区委号召,创新工作举措,利用“微法院”小程序等推行线上庭审、调解,全力保证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两不误。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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