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溪“移动微法院”立案方便快捷获点赞

2020-02-12 15:45:01
 

    中国法院网讯 (曾飘越 张平)   “现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现场立案,我有个财产保全措施要逾期了怎么办?”近日,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一大早接到当事人余某的咨询电话,称其是一起租赁合同纠纷的原告。为避免相关权益受到损害,余某于年前向法院申请对被告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立案庭干警迅速审核相关申请材料,按照法律规定依程序采取了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必须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起诉,逾期不立案的,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明溪县法院立案庭法官主动加上当事人微信,通过微信积极向其推行“福建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最终在法官的指导帮助下,当事人余某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平台在短短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内便完成了全部立案手续。

  “疫情防控期间只能宅在家,没想到微法院立案,操作简单方便快捷,当天就登记立案了,为法院的诉讼服务点赞!”当事人余某如是说。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平台提供立案、法律咨询、判后答疑等70余次,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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