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沟通解怨气 微信转款防疫情

江西宁都隔空执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

2020-02-13 09:14: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胡佳佳
 

  近日,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成功和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执行案,被执行人胡某用微信转账的方式,给付了和解协议的全部赔偿款2.5万元。

  胡某与胡某某同住一个村庄。2018年,胡某在村中改建房屋,雇请胡某某在工地上帮工,施工过程中胡某某不慎摔伤,住院花费医疗费用4.7万余元,胡某垫付2万元医药费后拒绝再继续支付费用,为此胡某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胡某赔偿胡某某剩下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3.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胡某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胡某某便向宁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于春节前向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春节假期结束后,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执行法官虽然不便上门找胡某,但该案的执行工作并未因此而中断。

  考虑到该案的双方当事人同住在一个村庄,执行法官一方面联系当地村委会干部,争取他们的支持,共同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电话联系胡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耐心细致做其工作,消除当事人之间的怨气,告知胡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敦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经过执行法官的多方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胡某同意再支付胡某某各种赔偿款共计2.5万元。达成和解协议的当天,胡某便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当即履行了义务。至此,该案顺利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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