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首例涉疫情诈骗案一审宣判被告人以出售口罩为名骗取3.5万余元 获刑二年八个月

2020-02-14 08:57: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肖世敏
 

  2月13日上午,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疫情防控期间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当庭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这是抗击疫情期间安徽法院宣判的首例利用疫情诈骗案,该案通过网络直播了庭审过程。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1日,被告人黄某看到微信好友季某发朋友圈求购口罩,遂主动联系被害人季某,谎称有KN95口罩售卖,并通过网络搜索KN95口罩的生产资质、证书、照片等发送给被害人季某,让其信以为真。被害人季某同意购买5650个KN95口罩,并支付定金人民币9295元。被告人黄某要求被害人季某支付余款人民币26300元后才能发货,季某遂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人民币26300元。被告人黄某将所得款项大部分用于网络赌博。

  2020年2月5日,被告人黄某在山东省威海市被抓获归案。

  庭审中,被告人黄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没有异议,当庭自愿认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灾害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用品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3559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宁国法院于2月10日受理该案后,认为该案符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条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该案从受理到宣判仅用时3天。


 

 

 
责任编辑:刘泽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