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院出台意见要求

为防控疫情与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2020-02-17 08:56: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洋
 

  2月14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为依法防控疫情与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提倡善意文明司法,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理念,在涉疫情相关案件办理中尽量采取对市场主体影响较小的办案方式,讲究策略方法,为保障生产经营、促进发展留足必要空间。同时,妥善权衡疫情防控期间各方利益,对生产经营范围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企业,应结合具体情况采取不影响其生产经营的执行措施。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为被执行人的,依法慎用强制措施,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自动履行,减少司法活动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困难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意见》明确,全市法院要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聚众哄抢、造谣传谣、疫情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以及其他相关犯罪。严格控制对妨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缓免刑的适用条件,加大对犯罪人违法所得的追缴和罚金、没收财产刑罚的适用力度,充分运用“从业禁止”非刑罚处置措施,惩罚相关职业犯罪。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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