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中院执行局防疫执行两不误
2020-02-17 10:23:00 | 来源: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作者:曹洪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按照院党组的部署安排,结合当前新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和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科学统筹,努力确保防疫不停工,措施不断,工作不误。
  出台指导意见,做好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协调工作
  九江中院执行局结合工作实际,下发了《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的意见》,出台7条针对性措施,对全市两级法院做到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工作合理安排,科学统筹,确保全市法院执行局办公办案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地开展。
  网上办公,拓展运用信息化平台推进执法办案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关键特殊时期,九江中院执行局对未结案件进行全面梳理,积极拓展运用执法办案工作平台,通过采用信息化办公、办案确保执法办案顺利开展;充分应用“点对点”、“总对总”信息查控系统、网上查控平台、执行指挥中心平台事项委托等多途径及时有效开展执行工作。
  实行弹性工作机制,执行办案不打烊
  执行事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及时处理好日常来电来访事务和应急事件,每日处理来电来访20余件,完成督办及上传下达事项合计80余件;建立全市疫情期间执行工作联络群,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各种突发情况能够准确及时报送和得到妥善有效应对;利用钉钉视频会议系统开展全局工作调度,加强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重大涉稳事件、涉执信访案件的请示报告、舆情控制和维稳处置工作;全体执行干警积极主动通过短信、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信息手段与当事人联系、沟通案情,最大可能地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和保障。
  用好议价询价机制,合理开展财产处置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对进行中的40余多件财产处置阶段案件进行了梳理和网上操作,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议价、询价方式确定拍卖参考价,确需线下评估的,暂缓对被执行财产的现场评估和看样;对已经在司法网拍平台发布拍卖、变卖公告但暂无法组织看样的4件案件,联系当事人和意向竞买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先行暂缓拍卖、变卖;已拍卖成交且需办理交付、过户的,通过邮寄和网上办理的方式尽快予以办理。
  开通绿色通道,速立快执有利于疫情防控的案件
  通过全面梳理在执案件,做好台账,对申请人为疫情防控医疗机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和湖北辖区的执行案件,优先立案、立即执行,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努力保障其胜诉权益,支持复工复产。
  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体现司法担当
  对被执行人为湖北辖区和被执行人遭受疫情严重影响的案件,将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受到疫情影响的当事人医治和生活所需。对因疫情陷入生产经营困境的企业,视情况暂缓采取纳失、限消等信用惩戒措施,暂缓采取冻结、扣划等查控措施,适当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用于恢复生产经营。对明确用于疫情防控的专项资金、专门账号和专用物资,不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强制执行措施。对为抗击疫情做出贡献的被执行人,主动做好申请人执行和解工作。
  冲锋在前,执行干警投身战疫一线
  九江中院执行局党员干警积极响应号召,无论身处何地,主动到所在社区、村委会报到,认领网格任务,配合做好排查登记、政策宣传、巡逻劝导、体温测量、配送物资等工作。截至目前,九江中院执行局13名在职党员干警均已到所在社区、村委会报到,配合完成疫情防控工作30余次。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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