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要求抓好行政审判工作保障疫情依法防控

2020-02-20 16:30:22
 

    中国法院网讯   2月1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行政审判工作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通知》,要求江西法院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内外联动,妥善审理涉疫情防控行政案件,确保疫情期间行政审判工作平稳有序。

  通知强调,江西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围绕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立足本地实际,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加强服务保障,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支撑作用,推动疫情防控在法治轨道上顺利开展,助力各地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通知明确,江西各级法院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民生。因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当事人耽误起诉期限、不能如期举证或者不能参加诉讼的,适用期限扣除、延期举证及诉讼中止的规定。因疫情发生不能参加庭审等诉讼活动,当事人依法申请延期的,应当准许并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审理因疫情防控引发的工伤认定、社会保障与救助等案件,回应合理诉求,有效保障合法民生权益。稳妥处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保障企业正常的复工复产及相关合法权益。处理行政机关对企业实施扶持、稳岗等政策而引发的行政争议时,要平衡好企业与职工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促进政策落地。要重点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助力江西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通知指出,要依法支持行政机关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在防疫管理、隔离观察、医疗卫生、道路管理、交通运输、野生动物管理、行政征用等方面,依法采取的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对涉疫情防控的行政强制、处罚、征用、干预等行政争议,引导相关当事人合理主张诉求,妥善化解矛盾。涉及有关疫情防控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的,根据具体情况稳妥处理,保障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对涉疫情防控的非诉行政案件,符合执行条件的,及时予以执行。

  通知要求,江西各级法院要平衡好疫情防控要求和群众诉讼需求之间的矛盾,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争议的多元化解和诉讼服务工作。深入推进在线行政诉讼,着力解决在线调解、庭审及诉讼材料电子化提交等方面的障碍,妥善回应因疫情影响群众参与诉讼的各类问题。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公安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等领域可能产生的纠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等各类行政程序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延伸个案审理效果,适时发布典型案例,主动发送司法建议,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助推江西省不断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


 

 
责任编辑:王娜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