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助重整企业复产民生物资
2020-02-21 08:48: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肖波 谢继宇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批准深圳西满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满公司)重整计划,并积极推动重整资金到位,指导企业在疫情期间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生产民生物资两项工作,为防控疫情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西满公司成立于1995年,主要经营各种塑料包装的生产与销售,涉及饮用水、食用油等多种民生用品配套生产。2013年起,西满公司进行产业升级,引进国际先进的水灌装线代工生产纯净水,因投入较多,同时银行收紧贷款,公司陷入严重的经营困难和财务危机。经债务人申请,2016年7月8日,深圳中院裁定受理西满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经管理人审查确认,西满公司有138家债权人,债权总额8.91亿元,资产经评估约为8389万元。

  今年1月13日,西满公司第二次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书面表决,并获通过。1月21日,深圳中院裁定批准西满公司重整计划。在批准重整计划后,深圳中院要求管理人协调重整方,促成重整资金尽快到位。2月5日,重整方向管理人账户支付全部重整资金1.13亿元。合议庭指导管理人加快资金分配,以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西满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仍然正常经营,在职员工包括子公司达1000余人。随着疫情的发展,各类民生物资紧缺,深圳中院提出希望西满公司加速执行重整计划并尽快恢复生产。西满公司于2月9日向深圳市宝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复工。在承办法官指导以及管理人的监督下,西满公司严格按照政府和指挥部的要求准备防疫物资,做好防疫管控措施等准备工作。2月14日,西满公司获批复工后,开始有序恢复部分生产,努力为企业客户供应塑料包装产品,做好纯净水、油脂等民生物资的配套供应。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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