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冲卡撕咬民警 家有待哺婴儿

安徽南陵一被告人妨害公务被判缓刑

2020-02-21 11:23: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周瑞平 梅根慧
 

  驾车强行冲卡,在派出所内将民警咬伤。2月21日上午,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案,被告人朱某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因家有待哺婴儿,宣告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8日上午,被告人朱某某驾驶小轿车从南陵县籍山镇出发,准备回南陵县何湾镇涧滩村父母家中。行驶至何湾镇人民政府设立的疫情防控卡点时,拒绝疫情防控人员的查询、管理,驾车强行冲卡。南陵县公安局何湾派出所民警接警至现场后,将朱某某的车辆拦停,将朱某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在派出所办案区内,当民警依法对朱某某进行检查时,朱某某采用以头撞墙自残、倒地不起的方式拒不配合检查。民警上前对其控制以防止发生意外时,朱某某对执勤民警的小腿进行撕咬。经法医鉴定,该民警的损伤程度达轻微伤。

  庭审中,被告人朱某某对自己在疫情防控期间的错误行为进行了深刻检讨,自愿认罪认罚。法院结合被告人朱某某有坦白及自愿认罪认罚情节,考虑家中有一名八个月婴儿待哺,为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当庭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朱某某表示服判。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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