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多年商标权纠纷线上解

2020-02-22 10:09:4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日前,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法官利用移动微法院,居家在线为分别身处北京、上海、宁波三地的原被告及代理律师开展调解工作,经过4天的线上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彻底解决了两家公司数年来的纠纷。

  2019年9月18日,奉化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原告上海某投资公司与被告宁波某信息公司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商标专用权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发现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为了本案所涉的商标已经“纠缠”数年,被告分别在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就涉案商标提出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及复审,并于2019年3月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均被驳回。

  考虑到案情的复杂性,承办法官决定尽快组织双方当面进行调解。就在法官着手调解时,疫情暴发。此时,原被告以及各自律师分别位于北京、上海、宁波三地。为了尽快化解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决定运用移动微法院,线上调解。

  自2月11日至2月14日,在承办法官主持下,经反复磋商和交换意见,原被告公司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僵持数年的商标权纠纷得以彻底解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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