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院市司法局市律协联合发文

全面推行在线诉讼服务保障当事人诉权

2020-02-23 08:32: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洋
 

  2月21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司法局和重庆市律师协会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行在线诉讼服务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通知》,将在疫情防控期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行在线诉讼服务工作。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积极引导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案件当事人通过重庆法院律师服务平台、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重庆“易法院”手机APP、重庆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端)等在线方式接受诉讼服务、参与诉讼活动,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立案申请、诉讼交费、参与调解、证据交换、远程庭审、文书送达等诉讼事项。

  《通知》要求,全市法院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在线诉讼服务规程和操作指南,确保在线诉讼合法规范、指引清晰、简便易行;要通过证件证照比对、生物特征识别、实名手机号码关联等方式在线完成身份认证,提供各方诉讼参与人诉讼平台专用账号,实现“人、案、账号”匹配一致;要充分尊重当事人对案件办理模式的选择权,对当事人同意案件在线办理的,应当在信息系统确认、留痕,确保相关诉讼活动的法律效力。

  《通知》还明确了网上庭审操作规程,在线庭审活动一律以在线视频方式进行,不得采取书面或者语音方式;要通过语音识别技术同步生成庭审电子笔录,由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在线确认,确保在线庭审活动效力。对当事人明确同意在线庭审,但不按时参加或者庭审中擅自退出的,除查明确属网络故障、设备损坏、电力中断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外,可以认定为“拒不到庭”和“中途退庭”,分别按照诉讼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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