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统筹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审理

疫情发生以来共审理减假案件451件
2020-02-23 08:50:1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胡佳佳
 

  近日,记者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结合减刑假释案件审理需要法院、检察院、监狱、服刑罪犯等众多部门和人员参与,疫情防控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特点,专门下发通知,就疫情防控期间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通知要求,要充分用好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重点抓好分类统筹,妥善审理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减刑、假释案件。原则上通过办案平台报送材料和立案,主要以书面审理的方式进行。对属于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具备视频开庭条件的地区,一律通过视频开庭审理。开庭审理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金融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案件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有关方面代表不便参与旁听的,可征求相关代表意见,对开庭审理情况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备查。尚不具备视频开庭条件的地区,相关法院要与辖区监狱、检察院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可在具备开庭条件时再报送、立案和审理。对有财产刑等需要履行的,应通知罪犯家属通过网上转账等非现场缴纳的方式办理。

  据了解,自疫情发生以来,江西法院共审理减刑、假释案件451件,其中以书面方式审理444件,以视频开庭方式审理7件,统筹推进了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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