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井陉: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一天网上执结两起案
2020-02-23 21:30:52 | 来源:井陉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为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施行网上“非接触式”执行新模式。

2月20日,执行法官通过网络、电话和微信做工作,同时圆满执结两起涉企融资租赁合纠纷案,从而打响了网上执行工作第一炮。

2011年12月,家住沈阳市的杨某两次向井陉县某运输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向该公司租赁设备一台,约定租赁期限24个月,总租金为17万多元。租赁到期后,杨某偿还部分租金,仍欠8.5万余元。2016年3月18日,井陉法院分别对这两案作出判决,责令杨某在判决生效五日内共计给付井陉某运输公司租金8.5万余元。但逾期后,杨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井陉某运输公司随即向井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由于被执行人杨某远在辽宁省沈阳市,且常年不在家,居无定所,又没有联系方式,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多次查找未果,直至2019年8月份,执行法官才到沈阳找到他,经过做工作,他与对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随后,他又偿还了申请执行人5万余元,还剩余3.1万余元拒还。春节期间,因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执行法官全力投入居民小区疫情防控,一度影响了执行工作的顺利进展。近日,各级党委政府发出企业复工复产的号令后,为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注入周转资金,执行局决定对涉企案件优先办理。由于疫情防控期间不便与被执行人见面,执行法官便通过电话和微信与被执行人杨某取得联系,运用网上隔空非接触当事人的方式,耐心给其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做工作,他最终终于同意偿还欠款。

2月20日,被执行人杨某将3.1万余元欠款通过微信全部打入井陉法院帐户。随后,执行法官将执行款如数给付井陉某运输公司,受到企业领导的赞谢。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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