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审判方式 高效推动案件
呼铁法院运用视频交换证据
2020-02-24 09:29:4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路生才
 

  近日,为避免人员流动,阻断病毒传播,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运用微信视频方式,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开展审判活动,对于调解无望的案件,与各方当事人交流沟通,通过微信视频交换证据,保证庭审顺利进行。

  据悉,该院制定了运用微信视频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实施办法,承办法官对案件仔细庭前阅卷后,对于举证期限届满,准备视频开庭案件的证据进行梳理,并根据案情的时间、地点、行为、结果发展顺序进行排序后,制定目录,将证据排序附后,形成证据交换集。

  法官与案件的当事人组建微信群,确定时间后,在双方当事人均在线的情况下,由法官告知,利用微信视频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并告知证据交换的效果、权利、义务、方式等重要事项,将手机拍照存入图库形成的证据集,逐页传输到微信群,提示两方哪些证据是原告的证据,哪些证据是被告的证据,告知当事人尽快查阅证据,对有异议的证据和没有异议的证据进行标识,并告知法官。

  承办法官对证据交换中当事人有异议的证据,总结争议焦点,撰写庭审提纲,为下一步视频庭审做到胸中有数,为快审快结案件奠定基础。

  通过上述方法,承办法官在短短5天内,对16起案件的证据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高效推动了案件审判工作。

  疫情当前,该院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微信网络平台,及时化解纠纷,让司法为民宗旨落地生根,达到了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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