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法院开启"云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43.2万元

2020-02-24 09:39:13
 

    中国法院网讯 (杨叶菁)   “我的左胳膊只能抬到这种程度,左腿走路也擦地,左半拉身子瘫了,我现在每天都做康复训练……”

  2月21日,经过上下午4个小时的接力,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四个审判团队运用“北京法院云法庭”依次与10名司法救助申请人进行了远程视频谈话,再次核实困难情况,结合前期的线上调查,合议庭即刻作出司法救助的决定,决定发放司法救助金43.2万元。

  田某是黑龙江省绥棱县人,今年61岁。事故发生前他在北京房山某地工作,2018年12月的一天,他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自行车去上班,在房山长阳某道路上却与同样骑电动车的刘某“狭路迎面相逢”。

  这次事故造成田某左股骨骨折,腰椎峡部裂,在医院住院治疗11天。经交管部门认定,刘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刘某在支付了50900元的医药费后,也再无力赔偿。

  最终法院判决刘某赔偿田某医疗费等201000元。

  据了解,刘某也是来京务工人员,收入和住所都不固定。执行法官对刘某的户籍地内蒙古XX村进行了走访、调查,在到内蒙古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地查询后,发现被执行人刘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

  高额的治疗费使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田某的生活也因此陷入了困境。

  因受疫情防控影响,减少人员聚集,保障当事人人身安全,切实解决当事人的急迫生活困难,房山法院综合审判庭决定开启“云救助”办公模式。

  在得知今天上午10点法官将利用北京法院“云庭审”平台对他进行谈话,田某早在9点20分就进入远程视频平台等候。

  “你老伴做什么工作,你能外出打工么?”

  “老伴在家照顾我,走不开……我现在天天做腿的康复训练,可走路还是不利落,左脚磨地,抬不起来。摔倒了自己都起不来,没法出去打工……”

  在经过详细的询问,结合法官前期的调查,决定向田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蒲庭长谈道,“司法救助案件的审查非常严格,司法救助金的发放也十分审慎。在疫情形势严峻的当下,更不能放松司法救助规范化建设,要按照最高院‘推动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案件司法化’的要求审慎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在开启“云救助”之前,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杨叶菁在确保符合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规范的前提下,通过微信核实了当事人身份信息,要求对当事人进行手持身份证照片和户口本的传输确认,同时线上送达了国家司法救助受理、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国家司法救助申请须知等文件,同时耐心细致地指导当事人下载使用云法庭app。

  远在福建省武平县的吴某也是今天司法救助案件的申请人之一,她因交通事故意外造成左前臂截肢,“我家中一儿一女都在读书,一家人都靠孩子爸爸一人打工养活,如果得不到赔偿,手臂就无法进行二次手术治疗……”吴某所在村委会也寄来了特困证明。

  “通过与吴某的远程视频谈话,看到她家的门庭灶台,我深深地感受到什么是家徒四壁。”法官沈征这样说道。“当她听到法官将要使用‘云庭审’的模式与她进行谈话时,她非常激动。”

  同时,8名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也得到了司法救助,他们都河北省徐水县人,都是无法拿到工资的农民工,在疫情期间,他们无法外出打、维持生计,生活面临急迫困难,司法救助金的发放对他们来说就是救急救困的及时雨。

  国家司法救助是司法领域最大的民生工程,在疫情形势严峻的当下,房山法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是司法系统配合社会救助有效应对疫情的重要举措,既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助力打赢疫情防控、维护社会稳定这场硬仗。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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