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货款迟迟不给 疫情不误履行
2020-02-25 16:41:36 | 来源: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前段时间,新冠病毒疫情爆发,疫情防控刻不容缓,但是执行工作同样也不能懈怠。为了能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力减少疫情对当事人维权进程的影响,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在疫情防控不能约见当事人的情况下,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成功促使双方互相谅解,被执行人王某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向申请人支付了22600元的货款并取得申请人的谅解,案件顺利执结完毕。

  申请人赵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是合作多年的生意伙伴,2017年王某生意上需要一批货,赵某向王某供货后货款一直没有结清,赵某想着合作那么长时间了有时资金周转不开也是正常,就一直没有向王某催要,一直到2018年赵某多次催要,王某一直推脱等资金周转开了再给,双方发生了矛盾,无奈之下,赵某只能诉诸法院。卫东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书生效后,王某未能自觉履行义务,于是赵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卫东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了解了案件情况,在执行过程中一直找不到被执行人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进展到了瓶颈。今年春节过后,赵某向法院提供线索说因为疫情防控封锁小区,被执行人王某一直在家没有外出,承办法官迅速给被执行人王某打电话,向其说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经承办法官一而再再而三地耐心劝说下,被执行人王某终于松口要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向申请人赵某支付了货款并得到了申请人的谅解,案件得以顺利结案。

  新冠病毒疫情很可怕,但却阻挡不了卫东法院执行局干警为当事人维护权益的脚步。疫情防控,维护权益,兼顾两方,做好实事!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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