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法院“两手抓” 确保疫情防控 执行工作两不误

2020-02-26 09:19:28 | 来源:宁夏高院执行局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宁夏法院全面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抓好疫情工作防控的同时,线上线下依法办理执行案件,确保疫情防控、执行工作两不误。

  宁夏高级法院执行局通过建立全区法院疫情防控应急执行工作微信群及时做好执行工作指导,同时通过内网连续下发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通知,提出要求,推进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两不误。2月3日以来截止目前,全区法院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022件,申请标的额63879万元,其中新收案件862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网络拍卖304次,拍卖标的物298件,成交144件,成交额4421.48亿元;发布失信488次,限制高消费898次。执行指挥中心办理对外委托事项20件,办理受托事项54件;向中基层法院下发案件督办22件。疫情防控以来共结案476件,执行到位金额2323.94万元。

  近日,银川市中院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委托事项发起一起跨省案件成功协调办理。2月19日宁夏高级法院值班人员从指挥中心平台收到该起委托事项,因该案冻结款20日即将到期,值班人员立即通过微信联系甘肃省高级法院告知案件情况,请他们速转兰州市中院协调办理,期间值班人员紧盯委托事项办理流程进展情况,同时还通过微信、电话不停联系,防止款项流失。在两省高级法院的配合下,于20日线上顺利冻结执行款173516.77元。

  石嘴山市中院接到一起执行保全续封案件,因被保全账户所在地在外县区,且无法通过线上办理。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面对所保全的银行账户300余万元即将脱封的情形,石嘴山中院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方协调,在本地进行了线下冻结,有效避免了因当事人聚集可能引起的疫情扩散风险。

  固原市中院执行局制定印发《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相关事项的措施》,分别对防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严禁集中执行和外出办案、联系当事人、跨区域事项委托、财产查控、拘留措施、建立执行系统防控疫情值班报告制度、暂停暂缓实施相关执行措施或事项、防范疫情的宣传教育、严格对执行干警的管理等工作做出具体要求。

  中卫市中院执行局除11名干警深入到小区开展抗击疫情志愿服务活动外,其他干警坚持到庭室办公,确保执行信访电话有人接听、有人处理,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确保依法防控与依法执行两不误、两促进。

  兴庆区法院35名执行局干警全部下沉至兴庆区11个街道办事处3个乡镇,参与了32个小区值守工作,铸造了一条抗击疫情的钢铁防线。累计入户13671户,登记人数24830人,协助社区张贴温馨提示3000余张。疫情防控开始至今,兴庆区法院执行局仅通过拨打电话、网络微信等手段共执结案件9件,其中全部执结7件,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惠农区法院疫情爆发以来,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取消休假,分批次参加疫情执勤,并对执行工作进行细化,要求不得组织集中执行行动,不得无防护接触当事人,不得跨区域办案,确保了担负抗疫任务下的执行安全。

  原州区法院在安排10名干警做好疫情阻击战的同时,剩余干警坚守阵地,对正在办理的执行案件集中在网上办理和电话接待群众咨询。春节以来,原州区法院共执结案件92件,执行到位标的785万余元。

  泾源县法院执行局先后有13名干警被抽调到防疫一线,完成对社区6500余户、乡镇1万余户群众的全面排摸任务。其他留守干警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通过微信、电话、短信等方式催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耐心答复申请人的电话来访。2月1日以来,累计网络查询被执行人财产290余条,线上冻结银行存款、支付宝、微信资金共32万余元;电话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1起案件,执行到位标的1.9万元;网络司法拍卖2起,1起已溢价成交。

  隆德县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新收和旧存案件进行全面查控。对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第一时间进行线上冻结、划拨,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确保在安全的情形下有序开展执行工作。隆德县法院通过“云平台”共发送执行通知书21份,网络查控200余次,执结各类案件25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89.672万元。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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