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防疫期间不打烊 无接触执结抚养纠纷案
2020-02-26 10:37:54 |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 作者:毛吉宇 彭屏
 

  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利用微信平台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被执行人周某通过微信转账向滕甲支付女儿藤乙的抚养费5000元。

  滕甲和周某于2011年在宜宾市翠屏区非婚生育一女滕乙,滕乙在未满两周岁时便与滕甲返回至江苏生活至今。在此期间,周某没有看望过滕乙,也未支付抚养费。2014年,滕甲与周某再次商量滕乙的抚养费时,周某置之不理,滕甲将周某诉至翠屏区法院。2019年4月,经翠屏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滕乙由滕甲抚养,周某每月支付滕乙生活费500元,并补偿藤甲垫付的滕乙2013年至2019年的抚养费30000元,分四期支付完毕。

  调解书生效后,滕甲多次与被执行人周某沟通,要求支付藤甲垫付的滕乙的抚养费第一期5000元,周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并且失去联系。2019年12月31日,申请执行人滕乙的法定代表人藤甲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该执行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减少人员流动与避免接触,执行法官随即添加了双方当事人的微信号码,把平时面对面的执行工作变成无接触的网上执行工作。

  承办法官通过微信向被执行人周某送达了法律文书,并开展了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法官耐心的说服教育,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付清了应于2019年10月1日前支付的第一笔抚养费5000元。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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